甘肃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公告 (第四号)

来源:甘肃省 发布日期:Fri Nov 03 10:30:42 CST 2017

甘肃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风考纪教育公告

(第四号)

 

为确保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规定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现对我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公告如下,请考生严格遵守。

一、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文明应试,公平竞争,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现场确认时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保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三、不寻求“枪手”替考,也不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不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或“试题答案”,以免上当受骗。

四、遵守考试规定,不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枪支和传呼机、对讲机、耳机、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及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手表、手镯、项链等金属或含金属物品带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在试卷上作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标记、故意填错身份信息、销毁考试资料;不带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等;不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尊重监考,不抢答或拖延考试时间。

五、如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及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视其情节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