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院校隶属:教育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研究生院 自划线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2018年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2018年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日制、非全日制)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2018年招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代码0951)。全日制招生领域为:农业管理(专业代码:095137)。非全日制招生领域为: 农业管理(专业代码:095137),农村发展(专业代码:095138)

2018年我校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拟招收全日制农业硕士(农业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生30人,其中拟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约15人左右。拟招收非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生60人,其中拟招收农业管理领域40人,农村发展领域20人。

一、专业及学院介绍

农业硕士是与农业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及推广,农村发展、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从1950年开始进行农业经济学科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是我国重点大学中成立最早、最有影响的研究“三农”问题的学院,现任院长为唐忠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于1986年取得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该专业1988年被原国家教委评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7年再次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2000年取得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和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是国家“985工程”二期项目“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I类)建设单位,是教育部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秘书处所在单位,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农林经济管理学科评议组联合召集人所在单位。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林经济管理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是该学科三所入选学校之一。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在过去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人才,学生有着比较完整的经济学、管理学和农业知识与理论,为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具有从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流动站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中国农业经济、农村发展等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是我国涉农领域综合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也是我国农村与区域发展的重要学术研究中心。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师队伍精干,科研经费充足,科研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本院以中青年、特别是青年教师为主,几乎全部拥有博士学位,基本都有出国进修和访问的经历。现承担多项国家级课题。

中国人民大学拥有与农业硕士密切相关的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门类齐全且有很强的实力,并拥有多个相关的国家级重点科研基地,对农业硕士的培养具有直接的助推作用。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管理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三、招生方式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参加推免生考试(限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报考条件详见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简章及援藏计划硕士生招生简章。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报名程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程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名点:

统考(联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单独考试考生(不含援藏计划):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

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完成报名手续,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未落实录取单位的推免生的推荐免试资格自动失效,参照统考考生的要求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

 1. 按教育部统一安排,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费不予退还。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2 日前(含12日,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招办及报考点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网报公告)。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4.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请考生自行负责。

六、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相应招生院系,方可准考。

准考证发放: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

七、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北京;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

科目一: 思想政治理论 (满分 100 分)

科目二: 英语二或日语 (满分 100 分)

科目三: 农业知识综合四 (满分 150 分,包括管理学原理90分,发展经济学30分,农业经济学30分)

科目四: 经济学(宏观、微观)(满分 150 分,包括微观经济学90分,宏观经济学60分)

 6.初试成绩查询:2018年2月4日后在研招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8年2月下旬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8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统考、各专业学位、单独考试以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上述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5)专业加试:针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加试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前来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应届生复试时应提交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7. 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八、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生转户口、调档案)。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2018年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十、学习年限

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非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最终执行标准以农业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为准)。

十一、学费标准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培养期总计:全日制为21000元/学年(学费暂定,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非全日制为21000元/学年。

十二、奖助办法

全日制农业硕士参与专业学位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评定办法参见《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非全日制农业硕士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

十三、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调剂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四、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网址:www.sard.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咨询电话:82509135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务科 明德主楼916B室  (邮编:100872)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