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院校隶属:教育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研究生院 自划线

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两种方式录取。推荐免试面向全国所有符合中国农业大学接收条件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校外推荐免试生详见《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全国统一入学考试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毕业证或硕、博士学位的往届生,或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考生。
一、招生规模
硕士生招生规模约205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30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750人。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详见《2014年中国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2014年中国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学制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3年。
我校硕士研究生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培养内容突出宽口径和实践性特征,在相应学科领域内,各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原则上一年级执行同样的课程计划。入校一年后,经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部分学生可转入硕博连读生培养,进入博士阶段学习;达到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者,按招生类别获得相应的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以外,招生专业目录上的其它招生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有博士点的理工农学科专业还可接收直博生。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招生实施办法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5、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四年制或五年制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提前毕业生),毕业时应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2)往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成人教育考试、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3)同等学力考生:国民教育系列的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升本科的应届毕业生(简称“应届专升本生”)、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应届成教生”)以及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继续学习 (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①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②高职高专毕业生还需补修六门以上(含六门)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
(5)在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取得书面同意意见书。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以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13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可就近选择报考点。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多次自行修改信息以达到信息正确无误。报名结束后,考生的所有报考信息将不得再进行修改。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在2013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相关电子信息,北京地区考生须网上缴费,其它地区的考生缴费根据当地要求。凡报考我校并选择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所有MBA、MPA考生)均须选择中国农业大学考点(考点代码为1119),并请关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相关说明
(1)考生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2014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相关规定及本简章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考试、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且不退还报名费。在报考过程中如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凡符合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在三年内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进行核实,核实后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加分或给予照顾。
(3)招生导师信息查询办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姓名。
(三)初试
考生于规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下同)、准考证及准考证上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参加考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5日。

2、准考证打印: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考试科目

详见《2014年中国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2014年中国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4年农学门类考试科目改为学校自命题。

(四)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及录取
1、报考资格审查
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凡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分别携带下列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
(1)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军校学员证)、准考证及完整的本科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下同)。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准考证以及本科或硕士或博士学习期间的成绩单。
(3)同等学力考生:有效身份证件、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证或应届专升本生和成教生的学生证、准考证、完整的大学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高职高专毕业生还应提交补修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
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完整真实有效,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经报考学院专人审核原件后,复印件收存归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应责任。
2、复试
(1)分数线:我校为教育部34所自划线招生单位之一,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实际录取人数的120%-150%。凡符合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专业复试(学校同意招生学院提高复试分数要求的学科,考生需达到学院公布的复试分数要求)。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
(2)复试方式:专业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相结合的方式。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4)复试费: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缴纳100元复试费。
(5)体检:复试期间考生需参加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及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录取
(1)我校实行对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与复试)进行排名,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单在招生学院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2)我校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生、自筹经费生、委托培养生和定向生。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生,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非在职生均录取为自筹经费生,非定向生及自筹经费生需将本人档案(包括工资关系)转到我校;在职生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生,委托培养生无须转档案;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生均录取为定向生。录取之前如遇教育部政策调整将执行最新文件规定。
(3)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升本科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如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中国农业大学将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研究生教育收费以及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文件精神,在现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收费制度,执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加大研究生助研、助管和助教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落实国家奖学金制度,继续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积极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措施。通过推进新的奖助体系建设,使我校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总体上享有更好的待遇水平。具体实施办法将及时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

六、其他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联系方式见表1。

表1 各学院联系方式和邮箱

 

 

学 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王美芹
010-62732565
zwwmq@cau.edu.cn
资源与环境学院
刘依
010-62731427
zhybgs@cau.edu.cn
动物科技学院
吕进英
010-62731280
dkky@cau.edu.cn
动物医学院
赵世云
010-62732772
dy001@cau.edu.cn

经济管理学院

MBA中心

杨 欣

 

010-62738513

010-62738516

yangxin@cau.edu.cn
生物学院
马紫威
010-62731344
swxyyz@cau.edu.cn
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石宝霞
010-82381443
shbx@cau.edu.cn
理学院
王玉红
010-62733474
pestici@cau.edu.cn
工学院
侯粤萍
010-62736275
xuewei@cau.edu.cn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张立伟
010-62737728
Zhangliwei@cau.edu.cn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许朝晖
010-62736743
人文与发展学院
王艳丽
010-62733392
图书馆
施丽娟
010-62736496
shlij@cau.edu.cn
思想政治教育学院
岳娟
010-62736733
szxy@cau.edu.cn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上班时间接待咨询。咨询电话:010-62732884,010-62732880。

(三)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报名点代码:1119;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
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主楼208室;通讯地址:北京市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3。

以上公布的报名考试时间如教育部有调整,一切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