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省报考硕士研究生人数将会继续增长,为了减轻报考点的工作压力,合理分配考点考生数,2007年继续对全省报考点接受生源范围作统一安排:
1、武汉地区设立了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社会报考点除外),网上报名时只接受报考本招生单位的考生。
武汉地区考生报考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的考生一律归口到湖北中医学院报考点;报考武汉工程大学、武汉体育学院的考生一律归口中国地质大学报考点。
2、今年武汉地区有武汉市武昌区招考办、武汉市洪山区招考办、武汉市江岸区招考办、湖北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科技学院6个社会报考点,接受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市、咸宁市等地)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统考考生报名,6个社会化报名点同时接受报考其余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考生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根据自己情况从上述6个社会化报考点中选择一个。
荆州市及周边地区(荆门、潜江、天门、仙桃等地)的统考考生,无论报考省内还是省外招生单位(下同),均选择长江大学报考点。
宜昌市及周边地区的统考考生,选择宜昌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或三峡大学报考点。
襄樊市及周边地区(随州等地)的统考考生,选择襄樊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
十堰市及周边地区的统考考生,选择十堰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考点。
恩施自治州及周边的统考考生,选择恩施州招生办公室报考点。
黄冈市、鄂州市的统考考生选择黄冈师范学院报考点。
黄石市的统考考生选择黄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考点。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原则与统考考生一致。
4、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仍然在所推荐的高等学校报考点报名。
5、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工商管理“MBA”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
6、报考省内“法律硕士”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只能选择具有招生资格的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报考外省“法律硕士”的考生一律归口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
7、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报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的考生,选择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报考点。
8、武汉地区报考在汉军事院校的考生一律归口海军工程大学报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