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科技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内地招生适用) | ||||||||||||||||||||||||||||||||||||||||||||
招生对象:
1、申请人必须持有下列25个省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浙江省、四川省、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云南省、江西省、贵州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安徽省、河北省及山西省)其中一个地区的户籍。 2、报读工商管理及公共行政管理专业硕士,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澳门有关高校在内地招收往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工商管理和公共行政管理专业以外硕士研究生时,考生必须参加当年内地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一区分数线。(教育部在划定分数线时,根据考生报考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同,划分了三个区域(简称"一区"、"二区"、"三区"),执行不同的分数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直辖市)) 3、必须具有相关学院要求的入学资格,请参考下表:
打*者将于获得澳门特区政府批准并刊载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后,始行招生。 打△者为08年暂不招生课程。 备注: 1.本大学开设的课程含不同专业者,倘选修人数不足,大学可决定暂不开设该专业。 2.有色盲的人士不能报读中医药学院及资讯科技学院各课程;而有色弱的人士则不能报读中医药学院各项课程。 报名手续: 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直接申请,或从澳门科技大学网页***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需连同以下资料一幷交给研究生院: 1.身份证复印本 2.户口簿复印本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公证书原件注 4.最高学历成绩单复印本注 5.专业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 6.专家或学者填妥之研究生推荐表(博士学位课程申请者必须提供至少两份) 7.一寸半白底彩色近照两张 8.报名费300元港币(录取与否概不退还,交费方式为银行汇款或以现金交付。) 银行账号:
注:如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于报名时未能提交毕业证书及总成绩单,可先递交已有成绩的成绩单复印本及就读大学之在学证明原件,但申请人被录取后,必须於指定日期前补交完整之总成绩单及学历学位证书公证书原件等文件。 入学考试: 重要日志:
奖助学金: 根据报考者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成绩优异之报考者有机会获颁发澳门科技大学基金会奖学金。 收费标准: 1、学费: A、理学硕士课程、中医学硕士课程及中药学硕士课程:整个课程学费为港币86,000元,共分三期缴付。 B、其它硕士课程:整个课程学费为港币80,000元,共分三期缴付。 2、保证金 每名新入学学生需一次性缴纳港币5,000元之保证金。扣除在校期间罚款/欠款后如有余额,于学生退学或完成课程时退回。 3、学生宿舍住宿费及床铺费 住宿费:一般约为港币11,000元。宿舍租金以预缴方式支付,每年7月前统一缴交整学年宿舍租金。 床铺费: 每名新入学学生在首次入住宿舍时,需一次性缴纳约港币1,100元之床铺费用。 4、有关上述费用之一切规则,以本大学最新公布之2008/2009学年入学新生学费表(中国内地学生)为准。 ※ 以上资料只供参考。各项费用以大学最新公布为准。 报名查询: 澳门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澳门氹仔伟龙马路 电话:(853) 88972262/88972261/88972269/88972107 传真:(853) 28827666 电邮:sgs@*** 网址:*** ※ 上述资料以大学最新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