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 | |||||||||||||||||||||||||||||||||||||||||||||||||||||||||||||||||||||||||
为配合中国开放改革,旅居美、加的爱国华侨和港、澳同胞黄景强博士、吴毓璘博士、胡百熙律师集资于1981年3月在澳门成立东亚大学。从此填补了澳门高等教育的空白。1988年2月,东亚大学改制分为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和澳门东亚公开学院。1992年9月,经澳门政府批准,澳门东亚公开学院与葡萄牙国立公开大学合作,取名为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是澳门政府认可的高等学校,大学颁授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均得到澳门政府的认可,回内地也得到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 经国家教育部办公厅(2004)教学厅字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特区高等学校在内地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自费生的通知>>批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同意, 本大学从2004年起在国内招收工商管理研究生,2006年继续在中国内地招收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 本大学招收内地学生来澳门深造,将发挥中西文化交融的特色,选派高素质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授课,创造提高英语水平的良好环境,为内地学生未来的就业和继续深造奠定坚实基础。 本大学在中国内地招收攻读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在工商管理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能力的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企业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1.课程结构 :
于必要时,本校有权对课程结构作出更改。
拥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之人士可申请报读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2006年03月01日至2006年07月31日 (1)从本大学网页下载“入学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后邮寄、传真或电邮本大学。本大学将寄“报名表”予申请者,填写后连同应递交的文件寄澳门校部。 (2)招收范围: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福建、海南、江苏、浙江、湖南、四川、广西、湖北、辽宁、山东、陕西、河南、江西、贵州、云南。详情可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chinayz.com.cn/aomen06 (1)应递交的文件:报名表、学位或学历证书复印件、本 科生阶段的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于注册时须出示上述文件正本。 (2)尚未领到学士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本科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证明。 (3)近期两吋照片两张。 7.录取 经本大学的审核或面试后,结合其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和其它条件确定录取名单。申请者接到本大学录取通知书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确认录取通知书后,持上述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关文件直接向其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赴“港澳通行证”和“学习签注”,按规定时间来澳门校部注册就读。 1.课程结构:工商管理专业博士学位课程是采用学年学分制,学员必须完成以下课程:
于必要时,本校有权对课程结构作出更改。 2.招生对象:拥有硕士学位之人士可申请报读工商管理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学及经济学门类优先录取) 3.学制:三年。 4.报名手续 (1)应递交的文件:报名表、学位或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于注册时须出示上述文件正本。 (2)须有两名相关专业的副教授或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其推荐书密封后与前项文件一齐寄澳门校部。 (3)近期两吋照片两张。 从本大学网页下载“入学申请表” 5.报名日期,方法,录取与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同。 1.报名费 报名费150元(于收到报名表时另行通知交费办法)。 2.学费 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每年36,000澳门元,两年共72,000澳门元,博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每年40,000澳门元,三年共120,000澳门元,于每年开学注册时交付当年的学费。 3.住宿费 本大学协助安排住宿,住宿费由学生自负(每年房租大约10,000澳门元)。 学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才可获颁授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学校为内地来本校学习的学生设 立奬学金,以奬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电 话:(853) 781698 (852) 28922298 内地联系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