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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确定一批省级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7年08月10日 来源:海南日报

经过全省高校申报、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并报请省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等环节,省教育厅今天确定了我省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海南医学院、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学院、海口经济学院被认定为省级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等16个专业被认定为省级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海南大学哲学专业等31个专业被认定为省级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海南师范大学教育专业等40个专业被认定为省级立项建设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体名单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查看。

省教育厅明确,各项目立项建设期不少于3年,有关高校应结合实际,以2020年和2023年为时间节点,制定本校2017年至2023年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立项建设规划,分层分批、有序开展建设。 (记者:陈蔚林 通讯员:云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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