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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健全三个体系 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2019年10月24日 来源: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教育扶贫的作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在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强化体系建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一、完善政策体系

市级已经出台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教育扶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意见》《重庆市着力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工作方案》等30余项教育扶贫政策,通盘谋划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体制机制,构建覆盖学生资助、对口帮扶、招生就业等在内的全方位教育精准扶贫体系。实施“由点到面”一揽子支持计划,确保教育扶贫政策惠及广大贫困家庭学生,整体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二、健全责任体系

一是健全了领导机制。成立深化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市教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委领导为成员,统一协调和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定期召开工委会、主任办公会、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教育脱贫工作,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推动、督促教育扶贫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电处理、上传下达,拟定计划和方案,起草总结和汇报材料;筹备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做好成员处室的综合协调、联络沟通工作。

二是建立了运转机制。建立了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统领,办公室、规划处、人事处、财务处、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资助中心等处室协同配合的运行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月、按季调度,全面推进教育扶贫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三是强化了责任机制。建立与市级部门横向联动、与区县教委上下联动、教育部门内部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开发“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和“项目执行管理系统 ”,通过平台后台大数据自动“碰撞”、分析和预警,实时对学生资助等专项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完善资助体系

针对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偏大、国家资助政策不能全部覆盖的问题,市级增项、提标、扩面,出台了9项资助政策,基本实现建卡贫困家庭学生从幼儿园、小学一直到大学,不愁学费,还享受生活费补助,兑现政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

一是学前阶段扩面至“应助尽助”。取消资助在园幼儿8%总量上限,将建卡贫困户在园幼儿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做到应助尽助。幼儿园免收建卡幼儿的保教费和生活费。同时,实施国家贫困区县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二是义务教育阶段“扩面提标”。在国家“两免一补” 政策 (免学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和“营养改善计划”的基础上,将国家资助政策未纳入的非寄宿建卡贫困子女纳入补助范围,实现免费提供一顿午饭。对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增加免地方教材费、作业本费、对初中学生免教辅资料费。

三是高中阶段“增项提标”。在国家规定建卡家庭学生免学费、补助助学金的基础上,增加对建卡家庭学生免教科书费,对中职建卡学生免住宿费;同时,将国家助学金由2000元/年提高到3000元/年。

四是高等教育“提标增项”。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助学贷款,确保“应贷尽贷”;在国家规定本专科最高每年可贷0.8万元,研究生、博士生最高1.2万元的基础上,我市提高限额至本专科最高可贷1.6万元,研究生、博士生最高2万元。对重庆籍建卡家庭学生资助学费,高于8000元/年的补助8000元,不足8000元/年的按实际学费标准补助。同时,继续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本专科、硕士生、博士生平均每年分别资助3000元、6000元、13000元。各学校同步完善“奖助勤免”等模式,加大对建卡家庭学生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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