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广东省 院校隶属:广东省

录取规则

录取政策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按照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相同且复试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复试面试成绩高分者):

2.复试原始总分不足180分、综合能力面试(含专业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者、考试违纪者、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跨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