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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提高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研究生生源质量,促进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创建适合本中心发展所需的创新型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收研究生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如下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1. 工作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顾国家和船研中心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1. 组织管理

船研中心成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本中心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研究生部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1. 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初试成绩
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总分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50
75
340
流体力学50
75
340
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50
75
340

2、复试的资格审查

船研中心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本中心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加盖学校教务印章的成绩单原件。

3、复试办法

*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本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硕/博士生指导教师等担任。复试小组一般由7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其中设立组长1名,负责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复试小组成员中至少有1名外语专业或留学归国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人员参加,负责研究生外语能力的考核。在复试过程中坚持科学选拔质量为先、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全面考核客观评价的原则。复试时,领导小组负责人和研究生部的领导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试题保密、复试现场记录及材料保管等工作。

*复试时间:2017年3月10日(第一批)

*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包含英语测试),满分300分。

1)笔试:

专业课测试:考试科目为本中心当年度招生简章中所规定的复试课程综合测试,考试时间为2.5小时,占复试成绩的30%。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包含专业素质能力(占复试成绩55%)和外语听说能力(占复试成绩15%)的测试,每人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占复试总成绩的70%。

专业素质和外语能力面试包含以下基本方面: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考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情况,掌握专业知识情况,思维与反应能力,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d)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e)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f)身心健康情况、表达能力和礼仪等;g)外语听说能力(外文自我介绍,外语短文的朗读、翻译与外文问答)。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复试情况需记录在《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上。

4、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3)×50%

5、体检:在复试期间本研究中心统一组织体检,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复试名单初步确定后,本研究中心应向考生所在单位了解本人的现实表现,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1. 调剂录取

本中心接收校内校外调剂具体调剂规则如下:

  1. 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我校复试分数线和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2. 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 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4. 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前,考生通过我本中心yjsb@cssrc.com.cn进行预报名。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正式报名。

  5. 报名结束后,研究生部根据缺额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组织考生复试,具体复试时间(3月12日至3月30日),复试办法同上。

  6.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外公布。

  7. 拟录取的校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录取手续,否则视拟录取无效。

    五、复试录取办法

    本中心将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科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应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录取资格。

    考生的最后总分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总分由高向低顺序录取。考生最后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统考前三科总分排序。研究生部将汇总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面试小组提出的各专业方向建议拟录取名单,报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为保证生源质量,复试录取时要有一定的淘汰率,招生指标未完成部分可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

    我单位将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复试合格线、复试和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