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四川省 院校隶属: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

一、调剂遵循的原则

(一)为鼓励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原则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已上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应优先安排其进入复试。

(二)在首先满足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已上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前提下,对我校一些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生源不够的学科,可从校外调剂录取;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9年调剂政策。

(三)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该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

(五)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以及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办理调剂录取手续,否则调剂录取无效。

二、录取遵循的办法

(一)调剂考生的复试和录取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二)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应优先录取。

(三)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以上网公布的形式通知考生。

三、其他

(一)我校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体检、政审等工作,将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完成,请考生注意相关时间安排;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合同。

(三)我校调剂录取的所有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执行。

(四)本文件与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相冲突的,以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