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院校隶属:教育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基本要求

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科学选拔人才,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工学照顾专业(工程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须符合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各学院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其他调剂的学术条件。

三、调剂工作程序

1、接受调剂时间:

2019年3月20日至4月30日,录满即止。

2、调剂系统:

所有考生须登录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3、调剂分数线:

见《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4、调剂工作流程:

(1)接受调剂的学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缺额,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小时;

(2)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尽快确认,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里选择复试科目;

(3)学院按要求组织复试,复试内容和评价标准见《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4)对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学院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后完成调剂工作。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64433759;010-64414694(传真)

邮箱:yzb@mail.buct.edu.cn

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

其他未尽事项见《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