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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各相关考生: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相关规定,我校计划在部分学科(专业)接收优秀调剂生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及学习方式

我校除以下学院的部分学科专业不接受调剂外,其他学科专业均接受调剂。

学院

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全日制

083300

城乡规划学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全日制

085210

控制工程

管理工程学院

全日制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商学院

全日制

125300

会计

艺术与设计学院

全日制

130500

设计学

全日制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

另外,我校尚有部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接受报考普通计划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调剂。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要求,符合调入专业当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及学业须符合调入专业所在学院2019年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具体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调入符合调剂政策规定的相应专业,应符合调入的专业分数线,即“双上线”。

(五)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且英语、数学应符合难度递减调剂原则:

1、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2、自命题英语考生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统考英语专业。

3、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且满足调入专业所在学院2019年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具体要求。

(六)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考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但经济类联考可以与数三互调。

(七)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

(八)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7个以外的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九)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可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调剂,原则上不跨门类调剂。

(十)全日制专业学位,应从相同、相近专业学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调剂,或从对应的相同、相近学术学位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调剂。

(十一)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三、调剂分类

(一)一志愿校内调剂,是指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所报考学科专业上线生源充足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申请调剂到我校其它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且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要求。

校内调剂考生复试笔试科目需按校内调剂专业的复试笔试科目进行复试笔试。

友情提示:一志愿校内调剂,与2018年年比变化大。

(二)二志愿校外调剂,是指一志愿报考外校且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申请调剂到我校相关学科专业。

(三)全日制调剂非全日制,是指一志愿报考我校或外校全日制考生且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申请调剂到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相关学科专业。

友情提示: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我校非全日制,与2018年比变化大。

四、调剂程序及要求

(一)学校和个培养学院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我校研究生处及相关学院网站公布相关学科专业需调剂到专业、调剂缺额、初试成绩及学业等相关要求。

(二)考生申请调剂前,可充分了解我校(含相关学院)调剂工作办法,了解学院公布的各学科专业生源余缺情况,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政策区别。

(二)所有调剂考生(含一志愿校内调剂、二志愿校外调剂、全日制调剂非全日制,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志愿的提交,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三)学校将于2019年3月21日14:00~2019年3月22日12:00期间,第一次开放调剂系统,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22小时。

(四)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阅和审核所有在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内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但不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和解锁考生志愿的操作。

(五)在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截至后,由研究生处按照学校对各学科专业调剂选拔的相关要求和学院公布的择优遴选规则,遴选在系统开放时间截至时间内申请调剂的合格考生进入复试名单。择优遴选规则如下:

1、调剂考生除满足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对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初试成绩要求(含单科成绩、总成绩要求)、业务要求(含参加初试科目、本科所学专业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且按初试总成绩排序择优遴选;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择优原则根据各学院在调剂实施细则规定。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六)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审核研究生处遴选的各相关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经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培养学院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学校发送复试通知后3个小时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将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

(七)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h.qut.edu.cn)和相关学院网站及时公布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八)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应登录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看相关复试要求,准备参加复试所需要携带的材料、网上缴纳复试费和体检费,同时还应登录申请培养学院网站查看培养学院复试的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

(九)复试后,各培养学院根据复试结果,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培养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调剂注意事项及特别提示

(一)所有调剂考生(含一志愿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将通过“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通过调剂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二)调剂考生一次只能确认参加我校一个培养单位一个专业的复试通知,不得同时确认多个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三)申请调剂的考生务必及时确认接受“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复试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合格且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通过国家调剂网调剂至其他学校录取的,在培养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24小时内仍未放弃其他学校录取资格,培养学院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次录取下一名复试合格考生。

(五)接收复试通知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公布的通知及所申请培养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安排及相关规定。

(六)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且申请调剂到我校参加该专项计划复试录取的考生,相关调剂程序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复试录取按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土木工程学院

何老师

0532-85071223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张老师

0532-68052755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任老师

0532-85071235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徐老师

0532-85071538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王老师

0532-68052206

理学院

徐老师

0532-85071560

管理工程学院

柯老师

0532-86875755

商学院

王老师

0532-86870253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单老师

0532-86877375

艺术与设计学院

冯老师

0532-85071598

马克思主义学院

任老师

0532-86877067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5071303

联系人:周老师、郭老师等

 

 

研究生处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