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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接收考生调剂的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均严格遵守教育部及重庆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人为本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二)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或学校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四)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原则上统考科目应相同。

三、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程序与要求

(一)接收所有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相关专业计划余额,并保留对各相关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欲调剂到我校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经培养学院(中心)筛选、审核后,统一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根据学校、学院(中心)安排参加复试。

(四)接收考生调剂,将按以下顺序开展调剂工作:

1.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优先接收满足专业要求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调剂

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社科成果奖励的考生;

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曾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考生;

荣获省部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考生。

满足上述条件的,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2.在按第1项要求确定调剂名单后尚有剩余调剂指标时,遴选与我校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及代码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3.在按第1项及第2项要求确定调剂名单后尚有剩余调剂指标时,遴选与我校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及代码不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该专业初试的三门统考科目(如该专业只有两门统考科目,则按初试两门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五)对调剂考生专业的设定,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其自身实际情况,在调剂工作开始前,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中认定并提前公示。

四、其它

(一)调剂系统每次开放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二)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三)各培养学院(中心)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学院(中心)调剂工作实施办法,并经各培养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于调剂工作启动前进行公示。

五、本办法由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重庆理工大学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