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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教育厅、招生考试院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总则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优化学科结构,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录取质量。

    (三)进一步规范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监督,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四)在疫情防控形式下,为确保参加复试师生健康安全,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考生通过网络远程方式(不需要来学校)接受我校组织的研究生复试。

    (五)学校组织网络远程复试工作要符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组在多个校区错峰组织开展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组成员健康安全。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一)按《南宁师范大学关于调整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更名的通知》(南师人字〔201915号)要求成立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具体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同时设立督察员。

    三、调剂

    (一)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充足且第一志愿差额复试比例偏高的学科,相关二级学院可在教育部划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报考本单位招生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总分及单科均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的学科,可在相近学科或统考科目相同的学科之间调剂生源,不同学科门类间不能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四)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3.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七)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网上调剂工作,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阅考生信息并择优遴选。各二级学院要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八)“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须凭数字证书和密码登录,数字证书对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单位数字证书的使用与保管工作。

  4. 复试

    (一)复试时间

    学校按教育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本校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优先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采用钉钉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考生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面试作弊,同时预防面试过程网络卡顿,确保安全、顺利完成面试工作。

    (三)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上传至指定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及学院指定邮箱接受审查。

    具体材料包括:

  5. 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

    3. 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1.  在读研究生须上传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如院系要求提交其他复试材料,须按院系要求上传至其他复试材料选项中。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须在复试之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没有提交这两项材料的考生不能列入该专项。

    (四)复试内容

    受疫情影响,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取消原计划专业课笔试部分,改在专业综合面试中增加专业课面试内容, 取消的专业课笔试分值权重增加在专业综合面试中。复试内容为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两个部分。

    1.外语能力测试。非英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口语两部分,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由各学院组织测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英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分为日语或法语听力、日语或法语口语测试两部分,其中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进行,满分50分;口语测试安排在专业综合面试中同时进行,由参加面试的导师测试,满分50分。对于日语或法语口语测试,原则上每位考生要测试三个问题,当场评分,考生成绩以复试小组平均分计算。

    2.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满分为200分。适当延长专业综合面试时间,要有5个以上(5)专业综合面试问题及3个以上(3)专业知识问题。面试开始前考生要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同时核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件、学历/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面试情况要有记录。

    3.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阶段需增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试题的命制并派出老师进行口试考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的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也可以口试的形式进行。每门加试课程口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部分的课程考试的试题命制和考务均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同等学力加试考试以口试为主,也可灵活采用其它考核形式。

    复试小组成员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等组成,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面试前,复试小组应预列出面试题目(面试时启封后可直接提问或由考生抽答)才能开始进行面试,每名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当场评分,考生成绩以复试小组算术平均分计算。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应及时给出成绩并填好复试情况表交二级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五)差额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六)破格复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文件精神,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低于2020年招生计划的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可以申请破格复试,申请破格复试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 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只有一门公共科目成绩低于全国初试公共科目分数线2分以内);

    2. 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每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分别该科目总分80%)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报考专业的专业性期刊论文数量≥1篇或排名第一取得报考专业领域发明专利数量≥1项)。

    考生可向报考二级学院申请,由二级学院审批同意后推荐到学校审批,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破格复试考生按第一志愿考生进行复试、录取。

    (七)所有复试环节均需要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环节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录音录像。

    五、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另外,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阶段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非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成绩。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成绩×75%

    六、录取原则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由于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初试科目、难易度不尽相同,初试成绩的可比性不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应分别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尚有余额,在调剂生中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复试成绩总分180分以下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120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中要参考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七、体检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未达标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纪律要求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环节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根据需要进行全程监督,各单位要严格规范程序,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要主动向学校或本单位招生小组提出回避。若未回避,一经发现,将对工作人员进行违纪处理。

    (二)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的试题以及讨论的有关内容和细节。

    (三)严防考生复试作弊,打击冒名顶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校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全文公布《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对复试、预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

    (三)对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时间安排进行公示。

    学校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合法权益。学校受理申诉、举报部门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南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研究生院

    举报信箱:84490007@qq.com(研究生院)

    gxtcjjs@gxtc.edu.cn(纪委办监察室)

    举报电话:0771-3908620(研究生院)

    0771-3908523(纪委办监察室)

    十、其他

    (一)考生参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需缴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函2011572号》确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普通考生收费180/人,同等学力考生收费280/人。

    (二)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三)如开展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出现工作人员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复试工作组应第一时间停止复试,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办法进行处置,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本通知所涉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符者,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