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院校隶属:教育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基本要求

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科学选拔人才,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调剂基本条件

我校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调剂,调剂基本原则为: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各学院可根据以上原则,根据学科特点制定调剂的其他学术条件。

10、拟调剂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

三、调剂工作程序

请所有调剂考生认真阅读《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见研究生院网站),按我校要求申请调剂。我校所有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1、调剂时间:

预计20213月底至2021430日,录满即止。

2、调剂系统: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须登录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3、调剂分数线:

见《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学院也可在调剂系统中另行注明。

4、调剂工作流程:

1)接受调剂的学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缺额,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的时间须提前公布;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调剂考生按学院要求进行复试确认,并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里选择复试科目,上传复试材料;同时缴纳复试费,缴纳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说明》;

4)学院按要求组织复试,复试内容、评价标准见《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5)对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学院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后完成调剂工作。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64433759010-64414694(传真)

邮箱:yzb@mail.buct.edu.cn

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

其他未尽事项见《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202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