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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206所)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规范我单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依据教育部、陕西省《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建立不拘一格地选拔优秀人才的考评机制。

贯彻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保证复试工作组织健全,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二、复试原则

1.统筹考虑当地疫情形势、防控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确保复试过程的安全性。

2.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全面提高选拔培养质量。

3.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及生源结构。

4.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强化监督约束体制,保证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复试的目的

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专业兴趣和素养,满足我所研究生培养的要求。

   四、复试方式

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视疫情形势合理布局。

   五、复试条件

1.满足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的第一志愿考生,即:总分:273,单科:3857),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

2.满足我所结合生源和人才培养计划自主确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调剂考生,即:总分:273分,单科:3857),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

   六、调剂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调剂办法、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2.普通全日制(即学制4年)工学、理学学科门类本科毕业专业为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对抗技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磁场与无线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类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我所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须相同。

3、接收调剂考生一律通过调剂系统平台进行。

   七、复试的组织

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

   八、复试办法及内容

1.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分为综合面试。

3.复试综合成绩构成为:初试成绩占 50%,复试成绩占50%;

4.录取按照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九、体检

1.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其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视疫情形势进行合理安排。

2.体检医院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3.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的监督管理

1.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切实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过程。

3.设立督察组,监督复试全过程,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实行复试全过程信息公布制度。对复试办法、调剂办法、复试各环节的考核结果等内容及时公布,告知考生;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