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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研究院(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82913)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要求,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制定中国航空研究院(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重点突出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查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调剂工作办法

1.第一志愿专业范围要求

0701 数学

0702 物理学

0703 化学

0772 力学(0801)

0773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0774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

077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0776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

0801 力学

0802 机械工程

0803 光学工程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6 冶金工程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8 电气工程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6 兵器科学与技术

0854 电子信息

0855 机械

0856 材料与化工

0858 能源动力

2.初试科目要求

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可视为相同)

3.初试成绩要求

初试成绩达到总分290分,单科政治、英语达到41分,数学、专业课达到65分。

4.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程序

调剂系统开放后,对审查合格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复试通知包括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等复试前组织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等。

2复试时间

拟定于20264月初(调剂系统开通周内)

3复试地点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8号。

5.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形式为在线测试和现场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在线测试

现场面试前考生需使用在线测评系统进行素质能力测试。

2)现场面试

时长约20分钟,包括英语面试(考生听力、口语能力等)、综合面试(考生各方面情况、专业知识、发展潜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

6.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考生在线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英语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80%。

7.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与总成绩折算办法

初试成绩(总成绩折算成100分制)占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录取,按总成绩和报考的研究方向择优录取。

8.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拟于4月中下旬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栏及单位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7日。

9.调剂工作程序

请未达到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但达到全国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和一志愿复试淘汰的考生,在调剂系统开通后,积极查询其他院校相关专业的余缺信息,参加网上调剂。我院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尚有余缺的将在研招网上公布余缺信息及调剂要求,请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在研招网上提交调剂志愿,我院将对合适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同意复试后开展复试,复试后对拟录取调剂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调剂完毕;调剂考生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我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10.考生咨询与监督举报电话

考生咨询电话:010-62496191

研究生部监督举报电话:010-62496191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496077

 

 

 

中国航空研究院(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20263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