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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调剂公费优惠政策

内蒙古科技大学08年研究生调剂公费优惠政策

 

一、调剂政策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按非定向或定向(公费)录取;

2、    所有录取考生(含非定向和自筹经费,不含定向和委培生)均每月发放200元普通奖学金(不含同等学历考生);

3、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可供硕士生申请;

4、 以下专业的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全部按非定向(公费)录取(相近专业均可调剂)。

专业代码

调剂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调剂专业名称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080502

材料学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80601

冶金物理化学

080701

工程热物理

080602

钢铁冶金

080702

热能工程

080603

有色金属冶金

080104

工程力学

081901

采矿工程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70205

凝聚态物理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1402

 结构工程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3002

环境工程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5、以下专业的考生复试合格后,根据复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不低于该专业调剂总额的50-70%的比例安排非定向或定向(公费)指标,其余调剂生源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相近专业均可调剂)。

专业代码

调剂专业名称

120202

企业管理

6、我校各专业拟择优接收一定比例的同等学力考生(即符合报考条件的专科生,见08年招生简章)和小语种考生。

     二、调剂办法及程序

     我校执行国家C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的1:1.2左右的比例进行调剂,差额复试。

1、考生调剂录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调出专业在C类地区的复试分数要求。同时,拟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

    (2)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必须达到调出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在C类地区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报考照顾专业以外的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必须符合上述(1)的要求。

三、奖励政策

1、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可供优秀研究生申请。

2、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七号

2、  联系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  联系电话:0472-5951507  5952233

4、  自动传真:0472-5954370

5、  邮政编码:014010

6、  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graduate.imust.cn

7、  调剂截至时间5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