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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二〇一六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招办《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9号文)的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做好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积极推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从考生的根本利益出发,维护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复试,原则上进行差额复试录取,规范复试工作程序,完善复试办法,提高复试质量,探索建立不拘一格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的机制。

一、复试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科学有效的复试办法和执行细则,对复试教师(专家)进行服饰内容和复试方法等方面的培训,保证复试质量,精心组织,规范实施。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在校和初试及电话沟通相结合等多样化的考察选拔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5、坚持客观评价,强化诚信评判。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选聘责任心强、科研水平高、外语程度好并具有研究员职称的同志担任评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制定科学有效的复试办法和执行细则,保证复试质量。

2、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成立由纪委、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复试督查组,全程监督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基本要求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发掘考生的潜能,确认考生是否具有培养的潜质和胜任科研工作的要求,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新生质量的有效保证。

1、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

拟准予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据此结合我院生源情况,划定今年参加统考考生进入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为310分。

2、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英语的应用能力:包括听力、口语、翻译等方面。

   听力、口语、翻译聘请英语专业人才进行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语言组织、表达、反映等方面的能力和有关航空方面的资料翻译能力。

2、专业知识:进行相关专业课的考核,采用笔试方式。

3、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德考核:包括思想表现、学习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采用面试、调阅档案等形式。

4、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维的灵敏性和敏捷性、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及层次性、应变力、公关力及个人的兴趣爱好,采用问答方式。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由复试领导小组每位成员给出的综合评定成绩、英语听力口语成绩及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组成,再由主管部门核定每位考生最终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45%,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55%,最后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先后排队,并由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163月底

2、复试地点:

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外招二楼会议室。

3、体检地点:

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630职工医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