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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保证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全面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结合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客观评价;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在复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研究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并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规定和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成立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不少于5人,并设组长一名。由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过程应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

制定本单位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复试专家组拟定复试和录取的规则、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候选人和最终录取名单。

3、复试专家组负责选定复试的笔试科目,命制笔试试题及面试。

4、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研究院招生办公室留存备查。

5、设立监督小组,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6、研究院纪委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配合招生管理部门开展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候选人名单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应及时向考生公布。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由研究生办公室根据考生网报时提供的本人联系方式电话通知。

1、复试人数

各专业录取的考生人数由领导小组依据研究院学科力量、生源等情况,进行统一协调、分配。

2、复试分数线

2019年参加研究院复试的考生条件:(1)达到A类地区2019年国家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2)总分308分以上,资格审查合格的调剂考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3、考生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该项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

资格审查时间:20193248:30-16:30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航天科技大厦配楼503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在学信网上打印学籍证明,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为12位;往届生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证明,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

2)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准考证及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复试实施办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200分,面试100分。复试包含听力和口语测试。

1)笔试(200分)

专业课笔试(100分)

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8325日上午8:0010:00

笔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航天科技大厦机房楼三层会议室

英语笔试(100分)

笔试时间:2018325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航天科技大厦机房楼三层会议室

2)面试(10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英语口语能力。计分方法如下:

学科了解

基本理论与方法

创新能力

表达能力

40

30

15

15

面试时间:2018326日上午8:3011:30

面试地点:具体分组名单及地点将于面试当日公布。

5、复试成绩的使用及录取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比例根据招生规模和生源状况等确定;

2、应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4、公布复试成绩。

四、工作时间进程

遵照北京市研招办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进程,分如下安排:

1、公布复试方案;

2、通知复试考生;

3、笔试;

4、面试

5、考生体检;

6、公布复试结果。

五、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研究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采取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的方式进行,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复议制度。办法如下: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领导责任,复试专家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和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研究院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都会及时在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10-68372091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六、考生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与复试。

2、乘车路线如下:

北京西站:乘运通102437374路车至航天桥,步行至航天桥东南角,航天科技大厦。北京南站:乘特8内快路车至航天桥,步行至航天桥东南角,航天科技大厦。

飞机场乘机场大巴,至航天桥二层西三环主路300路公交车站下车,步行至航天桥东南角,航天科技大厦。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68193064

Emailcaeccyjs6819306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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