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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二〇一九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做好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圆满完成博士招生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选拔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5、坚持客观评价,强化诚信评判。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选聘责任心强、科研水平高、外语程度好并具有研究员职称的同志担任评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制定科学有效的复试办法和执行细则,保证复试质量。

2、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三、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发掘考生的潜能,确认考生是否具有培养的潜质和胜任科研工作的要求,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新生质量的有效保证。

1、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拟准予复试的考生须达到英语单科不低于40分,专业课不低于50分的分数要求。

2、复试内容

主要考察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前瞻性和创新性等;英语的灵活应用能力: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维的灵敏性和敏捷性、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及层次性、应变力、公关力及个人的兴趣爱好等。

3、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由复试评审小组每位成员给出的综合评定成绩加权平均获得。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6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40%。

3、总成绩须达60分方可拟录取。

六、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20195月中下旬

2、复试地点: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

3、咨询电话:029-86830834 刘老师

 

 

 

2019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