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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以下简称三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为依据,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0〕4号)文件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北京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流程,开展三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一、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尽可能降低安全风险,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确保三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2.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灵活机动、科学合理,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3.建立招生组织机构。

      成立三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确定防控工作和复试工作方案,负责招生工作期间疫情防控总体工作,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重大应急事件处理,协调解决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监督检查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和制定复试工作方案,负责复试期间防疫保障和防控各项工作,对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研究生复试、录取环节出现的争议,保障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各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

     4.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三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检查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期间将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二、复试安排及方式

     1.复试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总分不低于300分,各单科分数线按照国家线执行。调剂生源最低分数要求为总分310分,单科按照国家线执行(工学)。

     2.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5月19日-5月22日。

     复试地点:天津津航计算技术研究所(天津空港经济区)。

     3.复试方式。

     三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定向培养,为了对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筛选评价,三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异地现场”的复试方式。复试期间将严格按照天津市防控相关要求进行。

三、复试工作疫情防控措施

     1.复试准备。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满足天津市地方和复试所在单位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前需通过微信添加“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看当地风险等级,通过支付宝领取天津健康码。考生参加复试前要严格遵守防控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出行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复试期间三院将为考生提供防护口罩、纸笔等用品,并严格按照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复试前的准备工作。外地考生在完成复试后要服从安排尽快离津,不得在天津逗留。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及要求的考生一律即刻终止复试,按复试不合格处理。

      2.应急处置。

     体温不合格的考生或考生复试过程中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腹泻等疑似症状,三院将立即联系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总医院)并安排专人陪同,经检测排除新冠肺炎病毒感染后,方可继续参加复试。检测结果阳性的考生或疑似患病则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总医院)负责按天津市防控相关程序处置并上报。三院将梳理考生复试期间密切接触者名单并上报,配合天津市对密切接触者隔离并检测。

调剂工作

      调剂考生需满足三院2020年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国家2020年研究生报考条件,初试统考科目和专业课应相同或相近。三院将严格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要求,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公布各招生专业生源余缺信息,接受广大考生调剂。

五、复试工作

    1.确定复试名单。

      三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筛选,择优确定复试人选。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复试名单将在三院官方网站(www.fhjs.casic.cn)进行公示。

    2.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模块,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英语(含听力及笔试)和专业课(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面试主要为专家组综合面试,考核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其中面试成绩小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三院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结果确定录取成绩,并择优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考生体检。

    三院复试考生体检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要求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三院将严格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需承诺所提供信息及证件的真实性,凡出现弄虚作假、个人诚信等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5.拟录取名单确定。

     三院为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在被录取前需与录取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三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要求,对拟录取名单在三院官方网站(www.fhjs.casic.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6.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考试如对复议结果异议,三院将组织对考试复试成绩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考生。

7.复试期间考生咨询与申诉渠道。

    三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191133,电子邮箱:yjsht03@163.com;

    三院纪检监察部监督电话:010-68740326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