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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北京联合大学

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2012331)

 

为做好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会议稿)等文件中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关于成立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京联发[2006]34)全面负责领导和统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的各项工作。

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负责复试考生的资格审定;审核上报拟录取名单。

北京联合大学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以下简称学科点)负责制定本学科的复试方案,包括确定考生面试和笔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报校研究生处审核;负责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各项复试工作。

(二)程序公开,全程监督

复试方案、复试学生名单、复试成绩进行网上公布,网址:http://graduate.buu.edu.cn

北京联合大学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 (见《关于成立北京联合大学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的通知》京联发[2006]33)负责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严格培训,保证质量

各学科点应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复试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工作的科学性、严密性。

(四)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我校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与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相同。

(二)复试方式

1.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外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专业课笔试的考试科目按照各学科规定的复试科目(http://graduate.buu.edu.cn/art/2012/3/31/art_13027_167796.html),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外语测试考核公共外语内容,包括英语笔试、听力和口语测试。英语笔试为标准化试题,时间为60分钟,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为朗读外语短文,回答老师提问。

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科研潜力、综合素质、专业外语等,同时原则上要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

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按照我校印发的《北京联合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规定的科目。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的程序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笔试程序

1)专业课笔试试题和面试试题题库由学校试题专管员随机抽取一卷(套)作为复试试题。

2)考试当天由学校试题专管员将试题送达考试现场。笔试试题考试结束后由试题专管员密封试卷后交给阅卷教师阅卷。

3.面试程序

1)考生在面试等待区等待。

2)考生按顺序逐个进入面试考场,现场回答教师提问。

3)各考场教师现场分别评分,现场汇总并计算平均分。

4.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四)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差额复试原则和我校2012年招生计划,录取与参加复试人数比例为12

(五)复试名单

1.校研究生处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2.各学科点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线提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处审定。

3.复试名单在我校网上向考生公布。网址:http://graduate.buu.edu.cn

(六)复试命题

各学科专业课笔试试题出AB卷。综合能力面试题库AB库,每套题库含试题60道。

(七)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下为不及格),复试成绩为专业课测试、外语测试(口语与听力)、综合能力面试三科成绩的平均分。

2.复试成绩构成

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测试100分(英语笔试50分,听力和口语测试50分)、综合能力面试100分。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300/3

(八)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

三、入学考试总成绩

(一)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其中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二)复试结果公示

校研究生处按学科对考生复试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布。

网址:http://graudate.buu.edu.cn

四、体检

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复试考生到北京市高考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复试结束后一周内交回体检结果。

五、复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

复试工作中成立七个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笔试和面试的考核工作,即外语复试小组、考古学复试小组、专门史复试小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复试小组、食品科学复试小组、软件工程复试小组和工商管理复试小组。

外语复试小组由外语部5名教师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公共外语的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

考古学复试小组、专门史复试小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复试小组、食品科学复试小组、软件工程复试小组和工商管理复试小组分别由5名教师(原则上应为硕士导师)组成,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对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

各复试小组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具体参照《北京联合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京联研[2006]3号)执行。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我校2012招生计划,招收人数为50人。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首先确定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其余招生计划指标的拟录取名单在调剂考生中确定。

2.依照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学科分别排序。

3.在同一学科内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4.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复试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5.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单科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6.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拟录取名单上报

拟录取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并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保密要求

专业试题、题库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北京联合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京联研[2006]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监考要求

1.笔试:笔试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全体复试考生统一参加,每个考场30名考生,每个考场2名教师监考,实行主考负责制。巡考教师2名,负责考场巡视和违规考生处理。

2.面试:监督小组对每位考生的面试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备查。面试过程中复试教师要认真填写各项复试记录表。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打分,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

(三)复试的监督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四)复试的复议

1.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在复试成绩公布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校研究生处)提请复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生的复议申请报告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责成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复议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3.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复议做出处理意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有关复试小组在一周内给考生答复。

八附则

(一)本工作方案由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监督电话:

北京联合大学纪检办 010-64900082

北京教育考试院 010-8283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