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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一)经全国统考,被我校录取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当年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一等奖30000元,二等奖16000元,三等奖6000元,覆盖率100%且不设比例),在学期间,我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生均9000元/学年,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可达20%、50%、30%),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下达计划评定,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三助”岗位奖学金等其他奖助政策详见《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江大校[2014]204号)。

(二)我校对优秀硕士研究生实行硕博连读及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制度(占当年录取博士研究生的60%以上)。

(三)我校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与江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昌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西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和东北农业大学等13所高校的食品学院签署了《食品学科研究生优秀生源校际交流协议》,符合该协议的考生经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