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院校隶属:教育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9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9年国际贸易学专业单独考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 在企业或经济管理部门担任中高层职位;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1、所有准备报名参加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均需提前将本科毕业证书送交“中国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进行认证,否则不予报名。

认证处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701室(北航北门向东200)邮政编码:100083,学历认证咨询热线:010-82338424/82335424,学历认证传真:010-82338426,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xlrz

2、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一般从1010左右开始到10月底结束,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网址见当年国家教育部的具体规定或于9月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上查询。

3、现场确认:时间见当年教育部的具体规定或于10月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上查询,一般在1110左右。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编号,到我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照相。

4、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考生必须选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为报考点报名,并在我校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初试

1.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全部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为:①111政治理论100分;②288英语100分;③788单考专业基础150分;④888单考贸易综合150分。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 初试时间为20091月中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二)复试

3.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上公布,请自行查询。

4. 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由院系根据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体检

体检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市体检中心或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单位的单考考生。

2.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考生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委托培养单位工作。不安排住宿。

3. 学制3年。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4.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六、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子邮件:yzbtao@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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