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辽宁省 主管部门:辽宁省

信息公开

(一)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我校将教育部建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三)我校将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拟招生计划。

(四)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下同),我校将提前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录取人数,参加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五)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我校按教育部规定将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本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六)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4-24686216

(七)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学校现行招生政策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其他工作需要,学校将做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