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来源:湖北省 发布日期:Oct 8, 2024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3日。我省2025年研考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确认。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2025年研考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详情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中的报考条件,以及考生所报考招生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

二、接收考生范围及报考点设置

我省报考点接收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考生,以及户口或者工作地在我省的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名。

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一般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报考。

本省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校考生一般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报考。

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选择户口所在地报考点报名,网上确认须提供考生本人报考点当地户口本;选择非户口所在地报考点(包括外省户口在本省报名和本省户口跨市、州报名,以下简称异地报名)报名时,网上确认须提供所在报考点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包括已办理的有效居住证电子证件或卡片证件,不包括申领居住证的凭证或者电子记录),或所在报考点当地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且网上确认时不应离职、社保不应停缴。

我省报考点设置、接收考生范围及报考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025年湖北省研考报考点设置及接收考生范围一览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为我省新增研考报考点。

武汉市各区招考办报考点可接收考生人数由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

考生须认真阅读各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严格按照范围选择报考点。若考生自身条件不符合其选择报考点的接收范围,网上确认将无法通过,报名不成功将无法参加考试。

三、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湖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考生所报考招生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考生选择报考点2025年研考报名公告等,了解研考报考条件、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考试报名要求等重要信息,谨慎填报报考信息。

(一)网上报名时间

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

2.网报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

考生一般可以选择在预报名时间或者网报时间内报名。已参加预报名的考生报名有效,考生无需在网报时间内重复报名。

(二)网上报名方式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按照系统提示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还需按报名程序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2.考生报名后,请及时关注研招网微信公众号“研招网”,以便接收研考相关信息。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重要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填写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码上的相关信息一致。

2)填写的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联系电话在报名、录取期间须保持畅通,否则可能导致报考点无法联系或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等后果。

3)注意考生来源的含义。须严格按照自身情况选择考生来源,自考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在选择考生来源时须选择“其他”。

4)信息栏内选择的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优录政策等关键信息,一旦提交生成报名号将不可修改,应慎重考虑、仔细核对后再填写提交。

2.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选择正确的校验码。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提供校验码,没有校验码将不能选择报考此类考试方式。不同考试方式的校验码不能混合使用。

不同考试方式网上报名校验码的获取方式不同:强军计划的校验码由有接收资格的招生单位发放;援藏计划的校验码由西藏教育考试院发放。

4.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资格审核事宜另行通知。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等严肃处理。

6.仔细核对报名信息。考生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应仔细核对,确保无误后再提交。报名信息亦用作录取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不能填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号,每个账号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在网报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试方式、报考单位和报考点等除外)。如果报名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填写错误,或者报名且已缴费但仍有报名信息需要修改的,无需重新注册,可以先取消错误报名信息,然后用当前账号新增一条报名信息。已取消的报名信息无效,重新报名并缴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有效。

8. 网报结束后,考试管理部门将对异地报名考生的户口、居住证、社保缴费凭证等信息与相关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网上确认一律不予通过。

9.不要错过网报时间。研考网上报名平台系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部署,考生须在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名和缴费,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22:00,逾期不再补报和补缴费,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充裕,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10. 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生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并学习《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条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试违纪或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单科或各科成绩,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在校生参与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作弊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理。

(四)网上报名政策注意事项

1.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并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2.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3.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高校强军计划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述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

6.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

四、网上缴费

(一)缴费时间

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2日,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考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可补缴,未完成缴费者报名无效。

完成网上缴费后,须按规定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二)缴费标准

初试报名考试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和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等规定,考三门的为130元、考四门的为190元,推荐免试生为190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为160元。

(三)退费说明

1. 考生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重新缴费成功,或考生因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网上报名截止后,研招网系统统一将多出的费用自动按原路径返还。

2. 因个人原因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报名的,请在10月28日22:00前登陆网报系统取消本人网报信息,报名考试费由研招网系统自动按原路径返还。

3. 网上确认未通过的,报名考试费由研招网系统自动按原路径返还。

4. 网上确认审核通过、但未参加初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5. 需退费的考生,请勿注销网上缴费账户,否则无法按原缴费路径完成退费。

五、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及时登录研招网查看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有关公告信息,了解确认流程、上传资料要求等内容,按照各自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做好网上确认准备。

网上确认期间(具体时间以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为准),考生须尽早登录研招网,按照各自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能上传或者补充材料。

(一)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需要上传的资料

1)考生需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

2)网上报名期间显示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期间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自考考籍在我省、符合我省报考点考生接收范围且选择我省报考点报名的考生,可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7号,咨询电话:027-68880351,027-68880352)现场打印自学考试成绩并盖章。

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3)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还须上传所就读第二学士学位学校的学生证或者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4)往届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须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仅提供个人单页);异地报考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报考点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包括已办理的有效居住证电子证件或卡片证件,不包括申领居住证的凭证或者电子记录),或报考点当地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使用鄂汇办APP,查询打印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且网上确认时不应离职、社保不应停缴。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图片。

6)在读研究生报考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生应仔细阅读网上确认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通过研招网系统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视为已签署承诺书。

3.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

4.根据教育部规定,往年研考中作弊被停考,且还在停考期的考生今年不允许报考。违反此规定的考生,报名和网上确认无效。

5.及时上传补充材料。考生登陆研招网上传网上确认材料后,应在网上确认期间及时关注本人网上确认材料审核情况,一旦审核不通过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充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6.考生网上确认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和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事项,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1. 少数学历或身份等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可以通知其到现场进行审核,现场审核无误的,网上确认方能予以通过。

2.网上确认期间,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提供信息不符合要求等,报考点审核网上确认将不予通过,其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审核通过后,招生单位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仍可以拒绝其报考。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确保上传材料准确完整。

3.考生应考虑网上确认期间资格审核和审核可能不通过时修改上传材料所需要的时间,合理安排本人上传网上确认材料的时间,按照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要求在其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信息。如仅通过网上报名和缴费而未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则网上报名无效。

4.考生要妥善保管本人居民身份证,可提前准备好符合标准要求近期手持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期间发现身份证遗失,又无上述照片的,可办理临时身份证,网上确认时上传手持临时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结束前仍未上传相关材料的,无法通过网上确认,本次报名无效。所有考生考试时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刷证入场,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不能进场考试。

六、打印准考证

考试前10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

重要提示:考生准考证是成绩查询、复试、录取等阶段重要凭证,请注意及时下载保存电子文档,12月23日教育部网报系统关闭后即无法打印。

七、初试时间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其中,12月21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2日下午14:00开始业务课(二);12月23日上午8:30-14:30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布。

考生在网报期间如有疑问,可登录研招网查询,或直接与招生单位、报考点联系,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研招网上各单位公布的网报公告信息和招生简章。

 

附件:2025年湖北省研考报考点设置及接收考生范围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08日


附件

2025年湖北省研考报考点设置及接收考生范围一览表

序号

代码

报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接收考生范围

1

4201

武汉大学

027-68754125,68754112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武汉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武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2

4202

华中科技大学

027-87541746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华中科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3

4203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

027-67885153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考生;

②接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4

4204

武汉理工大学

027-87651413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武汉理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5

4205

湖北工业大学

027-59752000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湖北工业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湖北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6

420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027-88386706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7

4207

华中师范大学

027-67861488,67867707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华中师范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华中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8

4208

华中农业大学

027-87280470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华中农业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华中农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9

4209

湖北大学

027-88663060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湖北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湖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10

4210

湖北中医药大学

027-68890083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湖北中医药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湖北中医药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11

4212

武汉科技大学

027-68862830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武汉科技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武汉科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12

4213

海军工程大学

027-83642841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

②接收海军工程大学、空军预警学院和火箭军指挥学院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13

4219

中南民族大学

027-67843396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中南民族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中南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14

4222

武汉纺织大学

027-59367498,59367500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武汉纺织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武汉纺织大学、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15

4228

武汉工程大学

027-87940025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武汉工程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武汉工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16

4239

武汉体育学院

027-87191802,87190932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武汉体育学院的考生;

②接收武汉体育学院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17

4240

武汉轻工大学

027-83913149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武汉轻工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武汉轻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18

4241

江汉大学

027-84733068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江汉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江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19

4250

湖北经济学院

027-81973948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湖北经济学院的考生;

②接收湖北经济学院和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20

4215

湖北美术学院

027-81317222

①接收报考湖北美术学院的考生;

②接收湖北美术学院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21

4227

武汉音乐学院

027-88076720

①接收报考武汉音乐学院的考生;

②接收武汉音乐学院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22

4225

武汉市武昌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8083063,88087297

接收武汉地区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其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的考生应选择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报考点。

23

4214

武汉市江岸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2817946

24

4226

武汉市洪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7212937,

87885109

25

4231

武汉市汉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4666276

26

4232

武汉市江夏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7018933

27

4233

武汉市青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6331106

28

4247

武汉市硚口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5890545

29

4246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5838812

30

4248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27-87537839

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未在武汉市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的考生。

31

4254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027-52363290、52363289

①优先接收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招生单位未在武汉设报考点的考生

②接收武汉地区报考,且报考未在武汉设报考点招生单位的考生

不接受参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考试的考生

32

4243

湖北师范大学

0714-6570761

①接收黄石地区报考湖北师范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33

4224

黄石市教育考试院

0714-6356831

接收黄石地区报考湖北师范大学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34

4251

湖北文理学院

0710-3592707

①接收襄阳地区报考湖北文理学院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35

4216

襄阳市教育考试院

0710-3617178

接收襄阳地区报考湖北文理学院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36

4211

长江大学

0716-8060564

接收荆州地区报考长江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37

4230

荆州市教育考试院

0716-8100847

接收荆州地区报考长江大学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38

4220

三峡大学

0717-6392638,6393256

①接收宜昌、神农架地区报考三峡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39

4234

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

0717-6450963

接收宜昌、神农架地区报考三峡大学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40

4221

黄冈师范学院

0713-8835189

①接收黄冈地区报考黄冈师范学院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41

4235

黄冈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713-8877088

接收黄冈地区报考黄冈师范学院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42

4252

鄂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7-60281928

接收鄂州地区的考生。

43

4217

十堰市招生考试院

0719-8102917,8666511,8668767

①十堰地区报考湖北医药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以外招生单位的往届考生;

②十堰地区湖北医药学院(含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含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以外其他高校本科应届生。

44

4229

湖北医药学院

0719-8878051

①接收十堰地区报考湖北医药学院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含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报考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以外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生。

45

4244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0719-8241492

接收十堰地区报考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的考生;

接收本校(含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报考湖北医药学院以外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生。

46

4236

孝感市教育考试院

0712-2327187

接收孝感地区的考生。

47

4237

荆门市招生考试局

13308690217(办公电话)

接收荆门地区的考生。

48

4242

湖北科技学院

0715-8250870,8250857

接收咸宁地区报考湖北科技学院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49

4249

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715-82555268271736

接收咸宁地区报考湖北科技学院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50

4253

随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722-3590696,

3590998

接收随州地区的考生。

51

4245

湖北民族大学

0718-8437422

①接收恩施州报考湖北民族大学的考生;

接收本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52

4218

恩施州教育考试院

0718-8222066

接收恩施地区报考湖北民族大学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53

4238

仙桃市教育招生

考试院

0728-3221259

接收仙桃、天门、潜江地区的考生。


1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所报考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2

招生单位对考生考试的考点有特殊要求的,考生应当咨询所报考招生单位,并按招生单位要求选择报考点。

3

10月9日至12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报考点只接收符合本报考点接收范围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10月15日至10月28日,接收所有符合本报考点接收范围的考生报考;报考点考生容量为2400人;报名考生人数达到考点容量上限后,考生报名将无法选择该报考点,可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报考点继续报名。

4

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管理武汉市各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报考点研考报名工作,联系电话:027-83938848。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工作日9点至12点,14点至17点):

027-68880351、027-68880352、027-68880325、027-68880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