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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201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大学201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0年我校在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及兽医硕士等六个专业学位类型中的22个专业领域共招收370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培养目标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是针对社会各行业的从业标准和对知识、技术含量要求,培养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       培养模式
1、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学制为两年,其中,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研究和实习、实践工作可以在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或科研基地等单位完成。
2、课程设置。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结合,侧重应用性课程;突出案例教学课程和实践课程,注重培养应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实践环节。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在学期间必须有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
4、科研工作。主要参与导师的应用型课题研究,培养基于实践开展研究和进行创新的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周期,提高职业技能素养以及就业创业能力。
5、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可以是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技术方案、新产品开发、政策和法规建议等,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同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可采用调查研究报告、科技发明成果、新产品或样机、工程设计、示范工程等形式;论文内容应强调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校内、外双导师培养,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三、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研究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报考方式与对考生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推荐免试
(1)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2010年推荐免试资格。
(3)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免试生。
(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考生须具备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四年制或五年制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提前毕业生);此类考生可报考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以及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外的其它所有类型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以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具备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全国统一高考、成考、自考,以下同)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此类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生;
(5)同等学力考生:国民教育系列的本科结业生、应届专科毕业升本科毕业生(简称应届专升本生,以下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应届成教生,以下同)以及大学专科毕业生(简称大专生,以下同),大专生须毕业后在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两年及两年以上(到录取为硕士生的当年9月1日止,以下年限计算相同,不再列出)。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①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②大专生还需补修六门以上(含六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由补修课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单。
    通过初试后,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技能等科目;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通过向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一般由高教处相关处室负责)申请取得。
四、       培养费及相关待遇
本年度培养费支付或缴纳办法将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
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内学习期间可竞聘承担助教、助管等兼职岗位,并获得相应津贴,承担导师研究课题的研究生可由导师视情况发放补贴。在参加校长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论文奖等中国农业大学设立的针对研究生的评奖评优,以及参加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生活条件、医疗保障等方面与其他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参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2009年修订)》等有关文件的内容执行。
五、       授予证书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校外实践研究和培养环节等要求,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分,且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中国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毕业,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六、       复试、体检、录取及其它
   复试、体检办法及其它与学术型相同,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相关政策。
 本年度国家政策如有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