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浙江省 院校隶属:浙江省

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温州医科大学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可溯源至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以校址所在地定名为“温州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2015年成为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成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195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学生,197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点,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医学技术、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管理等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公共卫生、应用心理等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临床医学和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位列ESI全国高校综合排名第69位,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材料科学、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免疫学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专业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112‰。拥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 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眼科疾病)、2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中医药平台、34个省部级科研平台。2个浙江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3个浙江省A类一流学科、6个B类一流学科,10个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2个浙江省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百姓满意为宗旨,着力培养有情怀有自信、能做事能创新的优秀医学人才。学校现有27个本科招生专业,2个“5+3 ”本硕一体化专业,1个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在校本专科生14439人(全日制,不含独立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研究生5279人(含博士研究生386人),学历教育留学生566人。学校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临床医学类毕业生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一直位居全国前10%。据2021年省教育考试院数据,我校2020届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2018届本科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毕业生母校满意度总项排名居省属本科院校第一。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及医护人员14000余人(含附属医院),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800余人。学校本部现有专任教师1698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44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78人,博士学位1273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加拿大健康科学院院士2人、国家“杰青”项目获得者2人;一批优秀人才入选“国家万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省特级专家等,一批教师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光华工程科技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科技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基地)2个。学校获评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

学校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教育部首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全国首届优秀教材二等奖1本(主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1个;首批国家级虚拟教研室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

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20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70余项,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5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教育部科技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5项,中国药学会科技奖一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9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各1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4项。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先后与32个国家(地区)150多所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其中包括20余所世界百强大学,在学生海外交流和联合培养、教师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生教育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的交流合作。现有中美眼视光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中美护理学本科教育项目、中瑞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中泰护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与中韩药学专业博士学位教育项目等5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中2个被列为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示范项目。与世界百强名校阿尔伯塔大学合作举办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是目前我国医学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层次最高的机构。与波兰卢布林医科大学合作举办我国首个临床医学教育境外办学项目。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1900亩。图书馆馆藏文献约203万册。学校主办、编辑出版5种学术期刊、1种学术报刊,其中学术杂志《Eye and Vision》进入SCIE学术期刊,3种期刊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为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学校拥有5所附属医院,其中4所为三级甲等医院,同时设有29所非直属附属医院(临床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保持中国医院科技量值评价排行榜综合百强,附属眼视光医院连续3年综合排名全国眼科专科医院第1名,眼科学稳居全国第二。

学校秉持“仁肃勤朴、求是奋发”的校训,坚持特色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兴校,逐渐形成了“以特色学科引领和带动全面发展,以推进国际化进程提升办学水平,以医疗和产学研一体化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特色,探索出了一条地方高等院校的强校之路。2021年,学校综合实力位列武书连中国大学排行榜第91位。

学校的发展定位是: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以医学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立足浙江,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医科大学。(数据截至2022年5月)


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一、招收类型

(一)硕士学位研究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博士学位研究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基本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为3年,直博生一般为5年,根据学业完成情况可申请适当延长。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公示备案为准;

(七)符合申请专业的报考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八)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四、接收专业与规模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详见《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拟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各专业均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拟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规模的20%。

五、工作程序

(一)申请程序

我校将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以及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1.“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9月19日起,考生可通过“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xinxi.yjsy.wmu.edu.cn/ssszs/nocontrol/student/studentMss.htm)填写申请信息(接收专业及要求见推免目录),我校将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通知复试。拟录取考生仍需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填报志愿,进行网上确认复试及接收待录取通知,未完成“推免服务系统”全部环节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未申请我校或未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仍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报,无需再填报“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免试生申请系统”。

3.填报我校多个专业志愿的考生,一律视为服从我校的安排,同一批次只安排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复试。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我校其他专业。

(二)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回复,超过时限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生证(需注册完整);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如主要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6)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档案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签字盖章);

(7)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研究计划书等);

(8)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1)-(6)为申请硕士学位的推免生必需材料,(1)-(8)为申请博士学位的推免生必需材料。

2.复试安排

复试是对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必要环节,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具体形式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录取

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1.录取成绩

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一批次根据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没有完整参加复试全部环节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

所有推免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

3.程序要求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回复,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

4.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校预计于2023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复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将用于录取通知书寄发等工作,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必须在2023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出现投递失误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体检

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须在学校进行统一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和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其他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

(二)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中外合作项目:70000元/年.生,详询相关培养单位。

(三)奖助学金标准参照《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八、其他说明

(一)本简章由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推免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三)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结束后,我校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网上公示。考生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拟录取的推免生如有以下情况,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3.入学前因违法、违纪受处分;

4.推免中存在弄虚作假、有违学术道德和专业伦理等不当行为。

九、招生咨询

(一)单位代码:10343    

(二)咨询电话:0577-86689753

(三)联系人:韩老师,叶老师

(四)电子邮箱:recruition@wmu.edu.cn

(五)微信公众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wzykdxyjsy)

(六)网址:http://yjsy.wmu.edu.cn/招生工作

(七)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心楼614研究生院招生办

 

附件1-1: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件1-2: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附件4: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推荐信

具体附件信息请登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招生简章”(网址:http://yjsy.wmu.edu.cn/info/1010/10349.htm)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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