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有关要求

2005年03月21日 来源: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2005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考试类别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全国统考

哲学[01]

55

55

90

90

330

经济学[02]

60

60

90

90

350

法学[03]

(不含法律硕士[120280]、社会学[0303]、民族学[0304]

55

55

90

90

330

社会学[0303]、民族学[0304]

55

55

90

90

320

教育学[04]

(不含心理学[0402]

55

55

90

90

320

文学[05]

60

60

90

90

340

历史学[06]

55

55

90

90

335

理学[07]

(含心理学[0402];不含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和中山眼科中心的生物学[0710]

55

55

75

75

310

工学[08]

(不含软件工程[081280]、生物医学工程[0831]

55

55

80

80

310

软件工程硕士[081280]

50

50

80

80

300

农学[09]

55

55

75

75

310

医学[10]

(含生物医学工程[0831];含基础医学院的所有专业;含药学院和中山眼科中心的生物学[0710];含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20402]

55

55

85

85

320

管理学[12]

(不含MBA[120280]、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20402]

55

55

90

90

340

全国联考

法律硕士(030180

60

60

90

90

330

工商管理硕士(120280

 

50

110

 

175

单独考试

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

45

45

90

90

310

财政学(020203

45

45

55

90

300

经济法学(030107

45

45

90

90

310

港口、海岸及近海海工程(081505

45

45

55

90

300

护理学(100209

45

45

90

90

310

行政管理(120401

45

45

90

90

310

二、少数民族考生与中山大学扶持院校委托培养考生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考生的政策,对于现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已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中单科降低5分,总成绩降低10分。具有复试资格的少数民族考生复试时,请携带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证明。

2中山大学对口扶持的院校(吉首大学、延边大学、西藏民族学院、延安大学)的原单位委托培养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中单科降低5分,总成绩降低10分。

三、复试时间及有关要求

1考生复试成绩单已于315发出。

2复试通知将于325由各复试院系发出,复试名单同时在网上公布。复试时间定于425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复试通知或与复试院系联系。复试专业课科目(笔试)可在我校2005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查阅。其它复试事宜请直接与相关复试院系联系。

3、考生复试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复试通知书;②准考证;③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④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⑤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⑥《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⑦以同等学力报考者的大专生毕业证书、大学本科8门 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证书、学术论文等。

 

 

附:中山大学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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