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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在职人员单独考试说明

2008年10月14日 来源:四川大学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2005年9月前毕业参加工作者)以上。

    3.必须是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学术著作,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全国仍实行网上报名。①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地址:http://yz.chsi.com.cn/;②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三、报名手续:

    1.单位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的介绍信;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

    4.已发表的优秀论文或著作、获奖项目证书等;

    5.报名考试费。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名称与统考一致,网报时选择一组考题,报名结束后,由我校统一修改科目代码。

    五、考试时间与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一致,考试地点:四川大学。

    六、录取、就业:

    在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在职单考指标内自主划线录取。坚持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我校录取的单独考试研究生,均为国家计划外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录取后不转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毕业后一律回原委托单位工作,委托单位应向我校交纳培养费。

    七、培养方式:

    1.被录取为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在校全脱产学习,学制为三年。

    2.为了紧密结合委托单位的实际情况,委托培养研究生可带单位科研项目、课题等到校,以便结合实际进行研究生培养。

    3.可聘请委托单位符合指导教师条件的专家做兼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若委托单位具备必要条件,可在校进行课程学习,回委托单位进行论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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