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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2024年04月16日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

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要求,结合学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硕博连读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一、复试名单

考生经学科初审、学校审定合格,方可进入复试。复试名单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二、复试方式

(一)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三、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2024年4月19日-4月22日,具体安排见《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试)安排表》。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四、复试费

学校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复试费,具体复试费及缴费方式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试)须知》(下文简称《复试须知》)。

五、复试报到

考生应按《复试须知》的要求进行复试报到,报到时应携带复试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报名时网上提交材料的原件,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复试主要内容

(一)笔试

1.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考试科目为考生网报选择的专业(方向)对应《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考试科目。

2.外语水平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水平。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未申请外语免试或不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考生,均须参加外语水平考试。

3. 同等学力加试主要测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硕士阶段主干课程内容。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考试科目为考生网报选择的专业(方向)对应《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

4.笔试成绩统一由研究生院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专业外国语测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考核,考生根据复试小组要求进行作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立就《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量化得分表》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三)攻博计划书等材料审核

攻博计划书等材料(以下简称攻博材料)审核由推荐进入复试的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攻博计划书等材料,客观综合评价,就《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攻博材料审核表》独立打分,满分为100分。

七、综合总成绩

(一)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100+面试成绩×40/100+攻博材料审核成绩×20/100。

(二)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另作合格要求,不入计综合总成绩。

(三)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学校通过考生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的现实表现、复试现场考察、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等材料,全面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方面。

九、录取原则

(一)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学院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

(二)拟录取名单按照推荐进入复试的导师名下的上线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

(三)学科在征得考生及调剂导师一致同意后,可在本学科内对未被推荐进入复试的导师录取的上线考生予以调剂录取。

(四)不予录取的情形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3.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4.外语水平考试不合格者(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不予录取。

5.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7.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8.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体检要求,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严肃考风考纪

学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信息公示

(一)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将在学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有改动,将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二)学校以研招信息平台站内信、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三、就业方式

(一)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二)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学校,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合同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定向就业研究生学习期间,由于定向就业单位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导致毕业后不能接收的情况,由该生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三)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调入学校,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监督投诉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投诉电话:023-67258879(纪检监察室);18323466292。

投诉电子信箱:xzhpb@swupl.edu.cn

十五、考生咨询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

电子邮箱:xnzfyzb@swupl.edu.cn

十六、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https://yjsy.swupl.edu.cn/zsgl/bsszlxx/e1a4e0621c9440889ff627d54db011fb.html):

1.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攻博材料审核量化得分表

2.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复试量化得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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