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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公告

2005年11月11日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即,为维护研究生考试的良好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现发布以下公告:

  一、文明应考,靠实力胜出。

  研究生入学考试承担着为国家选拔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光荣使命,请各位考生认真履行自己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法规和考试纪律,做到诚实守信、文明应考,靠自己的实力来实现自己的理想。

  二、认真备考,莫图捷径。

  鉴于以往出现的网上出售所谓“研究生试题”等案件的经验教训,请各位考生认真备考,谨防上当。如有以上迹象,可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或当地公安机关予以举报,切莫上当受骗,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及其他方面损失。

  三、违规必究,莫存侥幸。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于各种考试违规行为,我省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进行处罚。其中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考生,将由其所在学校严肃处理,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如果考生系在职干部或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对其作弊行为记录并向其单位公开相关基本信息,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同时,从今年起,考生参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并在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作为学校是否录取考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诚信档案要作历史记录,并提供高校参考;考生诚信记录将进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诚信数据库。

  诚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是思想道德体系的基石。诚信教育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面。弘扬“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社会风尚,营造“违纪必究、作弊必罚”的社会环境。我们也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对此类考生行为踊跃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311-88609874, Email:yjs@hebee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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