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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实施新研究生奖助政策

2014年09月16日 来源:北京考试报

  记者日前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获悉,从2014年起,清华所有研究生缴纳学费。包括学业资助、优秀奖励、配套措施等一系列新的奖助体系已完善。

  清华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博士生每年1.2万元、硕士生每年0.6万元。学术学位研究生主要通过承担三助岗位获得“三助岗位津贴+学业奖学金(校设)”的资助。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承担三助岗位,学业奖学金由院系自主设立。2014年博士生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从入学起享受“未来学者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不能兼得,博士奖学金不再发放。

  研究生的优秀奖励是指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学校设立的综合、单项等奖学金。配套措施包括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奖助学金都设定最长年限,各院系也会结合专业、行业特色设立院系研究生奖助学金。

  清华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将研究生奖助政策细化,是希望学生在有足够经济保障完成学业的前提下,增强学习主动性,增强竞争意识,增加研究成果。(记者:刘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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