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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推免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

2014年09月26日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一、接收条件

  1.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接收:

  (1)“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或“国家基地班”专业,以及我校优质生源基地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3)在本科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应为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4)参加我校暑期大学生夏令营的优秀营员。

  二、资助与优惠政策

  1.直接享受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硕士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还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华藏奖学金、同曦集团助学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 (助研、助教、助管)助学金等。

  2.专项经费资助

  设立“科技新苗资助计划”,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新生(研究生支教团与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给予2000-5000元的专项经费资助,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3.优先选择导师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校后选择导师享有优先权,且享有选择博士生导师、名教授作为指导教师的权利。经考核遴选和推荐,发展潜力较好的,优先作为硕博连读生进行贯通式培养。

  4.免复试费

  凡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免缴复试费。

  三、时间安排

  推免生9月28日起开始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我校推免生复试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14年10月10日。

  四、其它

  具体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详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njnu.edu.cn)公布的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25-85891892、85891893。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

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