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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进程表

2013年11月21日 来源:教育部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和要求

负责单位

完成期限

准备

印刷招生专业目录和有关材料,寄各报名点

招生单位

2013年11月中旬

宣传报道招生消息

各报考点

11月18日

报名

组织报名

各报考点

11月20日-12月19日

将《报名库》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港澳台办

各报考点

12月31日

将考生报名材料、准考考生情况表寄有关招生院校

各报考点

2014年1月15日

将审核后的《准考考生情况表》寄回有关报考点

招生单位

1月31日

《报名库》报教育部

各报考点

2月10日

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各报考点

2月10日

命题
考试
评卷

命题、印刷试题并密封,用机要寄试题给有关招考点(香港、澳门考点试题寄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不得直接寄到香港、澳门考点)

招生单位

3月15日

组织初试

各报考点

4月12日-13日

密封答卷用机要寄招生院校(香港、澳门考点的试卷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寄)

北京广州
报考点

4月17日

评卷

招生单位

4月28日

将考试情况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港澳台办

各报考点

4月30日

将复试的地点、时间电告考生及其报考点

招生单位

4月30日

组织考生复试

招生单位

5月10日

录取

招生单位将录取库(库结构与报名库相同)报所在省(区、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报送教育部。

招生单位、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

5月20日

录取名单通知有关报考点。

招生单位

5月25日

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招生单位

6月1日

组织新生入学

招生单位

9月中旬

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