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1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进程表
2013年11月21日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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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阶段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负责单位 |
完成期限 |
准备 |
印刷招生专业目录和有关材料,寄各报名点 |
招生单位 |
2013年11月中旬 |
宣传报道招生消息 |
各报考点 |
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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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
组织报名 |
各报考点 |
11月20日-12月19日 |
将《报名库》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港澳台办 |
各报考点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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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考生报名材料、准考考生情况表寄有关招生院校 |
各报考点 |
2014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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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审核后的《准考考生情况表》寄回有关报考点 |
招生单位 |
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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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库》报教育部 |
各报考点 |
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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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
各报考点 |
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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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 |
命题、印刷试题并密封,用机要寄试题给有关招考点(香港、澳门考点试题寄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不得直接寄到香港、澳门考点) |
招生单位 |
3月15日 |
组织初试 |
各报考点 |
4月12日-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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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答卷用机要寄招生院校(香港、澳门考点的试卷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寄) |
北京广州 |
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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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卷 |
招生单位 |
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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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考试情况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港澳台办 |
各报考点 |
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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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复试的地点、时间电告考生及其报考点 |
招生单位 |
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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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考生复试 |
招生单位 |
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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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
招生单位将录取库(库结构与报名库相同)报所在省(区、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报送教育部。 |
招生单位、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 |
5月20日 |
录取名单通知有关报考点。 |
招生单位 |
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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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
招生单位 |
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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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新生入学 |
招生单位 |
9月中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