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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201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0年09月02日 来源:湖南中医药大学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1年计划17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 ,拟招生规模为31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类型
    
    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攻读医学科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科学学位”;一类是医学专业学位,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2)通过国家高考录取的正规大学专科(不含高护专业及自考、成教、函授专科)毕业且工作二年以上(从大学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2011年9月1日)的同等学力在职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4)报考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医学院校的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年龄不超过40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含专业学位)均可接收不同数量的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学生凭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和我校“复试结果通知单”到我校研招办进行最后资格审查,符合我校拟录取条件者开具接收函。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将正式加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表格寄送我校研招办,并到考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2011年10月8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yz.chsi.com.cn),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一般为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硕士生招生信息(网址为http://www.hnctcm.edu.cn/yjsc/)。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第1、3、4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四年(2007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3、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学术报告)或已成为工作单位的业务骨干。
    
    4、经本单位和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注: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计划拟招生限额为5人,各学科、专业均可进行单独考试的招生。
    
    四、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缴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与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时间以教育部统一安排时间为准,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报名、考试地点:全国各地设有研究生报名点、考点的招生办或高等院校。
    
    五、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牢记用户名、密码、报名号),选择好报名点(即考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生单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人员(应届生须加带本人学生证)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及报名号到本人网上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3、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 究生所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4、参加单独考试考生必须本人到湖南中医药药大学考点报名(现场缴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在校外报名点报考者报名无效。现场报名时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以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本人大学阶段成绩单。
    
    (3)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和两名专家推荐信(推荐表届时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六、初试及复试
    
    1、初试
    
    医学、药学门类初试科目为3门:政治理论、英语(日语)、专业基础综合(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或中药综合或药学综合)。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与同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
    
    初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值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值为300分。
    
    2、复试
    
    初试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各学科复试原则上按1:1.2进行,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按报考专业方向统一命题。具体复试安排见当年复试通知。
    
    七、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按照规定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各学科加试科目如下:
    

学科

考试科目

备 注

中医学(含基础、临床)

中医诊断学

中诊专业为中医内科学

方剂学

方剂专业为中医内科学

中西医结合(含基础、临床)

中医诊断学或西医诊断学

必须选择一门西医科目

中医内科学或西医内科学

药物化学

药物合成或药理学

中药学

中药药理学

选择与复试专业基础

科目不同的二门

中药化学

中药学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中国近代史

 

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


    八、我院入学考试拟采用的“综合试题”有以下4类:
    
    1、中医综合
    
    2、西医综合
    
    以上两套试题由国家教育部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
    
    3、中药综合:包括中药药理学、分析化学、中药学。
    
    4、药学综合:包括药理学、有机化学、生药学。
    
    以上两套试题由本校自行命题。
    
    九、参考书目
    
    1、我校自命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概论、药学综合、中药综合及复试科目参考现行本科教材。
    
    2、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参考书请参见当年教育部考试大纲。
    
    十、如有疑难问题,请电话或来信联系。 联系人:徐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1-85381081 85539630(传真)
    
    十一、如在201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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