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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批准新增1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9年07月20日 来源:人民网广西视窗
    国务院学位办日前发布《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批准广西新增1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填补了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多项空白。
    
    据了解,广西此次获准新增1个博士和12个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单位。它们分别是广西大学法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广西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广西师范大学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广西民族大学法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桂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广西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据悉,广西此次新增1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数量上位居全国第三、西部地区第一。这不仅使广西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由原先的12个增加到目前的25个,使广西具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高校由6所扩展到9所;而且填补了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多项空白。其中新增广西医科大学为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实现了广西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零的突破";新增临床医学博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公共卫生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体育硕士等五个专业学位类别,填补了广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上述五个类别方面的空白;新增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和广西艺术学院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结束了这三所高校没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历史。
    
    广西自治区学位办负责人认为,广西获准新增本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体现了国家对民族地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特殊扶持政策。这不仅能够有效地扩充广西研究生教育资源,提升广西研究生培养能力;而且有助于扩大广西研究生教育的办学规模,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广西研究生教育的结构,加快广西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为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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