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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政策

调剂政策

江苏自动化研究所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持续提高江苏自动化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组织管理

成立以主管所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所复试录取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所复试录取具体工作方案。下设复试监督小组、复试工作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复试监督小组由所纪委及所纪检部等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复试、录取日常组织管理工作。由复试专家组具体开展复试工作,一般应由4-7名专家组成,包括专业专家2-4名、人力资源部专家1名、英语专家1-2。专家应无直系亲属参加复试。

.复试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

.复试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所且初试总成绩及单科成绩均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国家线的考生。

2.调剂复试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应满足下列条件:1)符合我所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2)接收学科专业与考生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3)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4)总分325分及以上,数学(一)、专业课考分均不低于88,英语、政治考分均不低于国家线。

3.我所不组织破格复试。

.复试资格复审

参加我所复试硬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扫描件

2.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应届考生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往届考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网上学历认证扫描件

4.本科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5.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六级证书、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毕业设计的摘要或者进展报告;

6.个人简历。

凡提交资料与本人报名时提供信息及实际不符合的,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以上材料均不退还。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经所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确定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发送复试通知。

.复试办法

(一)复试时间及形式

具体时间由我所自行安排,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流程

所有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后填报调剂志愿。

我所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结束后,我所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我所研究生调剂工作全部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完成。

(三)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包括综合素质及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

1.综合素质及专业面试(满分150)

主要考察考生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思想素质和品行操守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各科成绩

3)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4)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笔试(满分150分)

考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的知识。

3.英语面试(满分50)

测试考生基本的英语听说能力。

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满分为35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其中:复试成绩=综合素质及专业面试成绩+《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笔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

综合素质及专业面试成绩=综合素质及专业面试成绩之和/综合素质及专业面试专家数。

英语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之和/英语面试专家数。

复试单项成绩不足本单项满分的60%不予录取。

.体检

录取前提供三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开学后,学籍注册前,我所统一再安排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录取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经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全程监督。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2.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复议制度。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人力资源部及时答复和解释。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妥善保管,时限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