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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北京联合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精神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为规范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复试录取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及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监督管理的模式,具体职责如下:

1.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复试录取办法,分配招生计划,审定调剂工作办法,规范复试过程,审核调剂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办公室设在校研究生处。

2.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学科复试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制定复试工作小组工作基本规范、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复试科目命题及试卷印制,遴选和培训复试教师及工作人员,协调本学科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报到学院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学校。

3.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和受理实名信访举报相关问题。

三、复试分数线

1.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60100

考古学

325

44

132

060200

中国史

325

44

132

070500

地理学

290

41

62

035102

法律(法学)

320

44

66

055200

新闻与传播

355

51

77

065100

文物与博物馆

325

44

132

125500

图书情报

170

42

84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70

39

59

120200

工商管理

345

49

74

125300

会计

179

42

84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270

39

59

125400

旅游管理

170

42

84

025100

金融

345

49

74

045119

特殊教育

325

44

66

105700

中医

305

42

126

045115

小学教育

325

44

66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325

44

66

130500

设计学

340

38

57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325

48

71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270

39

59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320

44

66

083500

软件工程

270

39

59

1、会计专硕考生总分不低于179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48分的基础上按比例折算,由相关学科根据考生一志愿报考情况和学术要求设定最低复试分数线:055200新闻与传播345分(单科满分=100分为48分、单科满分>100分为72分);125300会计196分;035102法律(法学)250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相关学科根据考生一志愿报考情况和学术要求设定复试最低分数线:

 

招生类型

专业名称

复试最低分数线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会计

165

42

84

法律(法学)

190

25

40

软件工程

270

39

59

设计学

340

——

——

职业技术教育

265

——

100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于3月20日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名单以各学科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提前1天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复试将采取差额形式,按计划数和复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额。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按照《北京联合大学201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科目》规定的科目闭卷考试,时间每科120分钟,满分100分

2.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听说能力、心理测试等,同时原则上要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情况、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如有实践环节,将在复试通知中单独说明;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

(三)复试流程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研究生国家统考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成绩单(加盖红章)、学术成果复印件和其它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时须携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最迟于4月11日交到各学院。

考生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的复印件交由复试学院留存备查。

2.体检报告

我校承认北京市任意三甲医院按照高考体检范围出具的体检报告,请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交至报到处。如复试时不能提交,最迟于复试结束后3日内交至学科复试工作小组。

3.复试费用

复试费100元,在复试报到时用手机支付宝支付。

4.笔试程序

复试报到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5.面试程序

(1)考生在面试等待区等待;

(2)考生按顺序逐个进入面试考场,现场回答教师提问;

(3)各考场教师现场分别评分,现场汇总并计算平均分。

(四)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1)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100分。

(2)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70%。若没有笔试按面试成绩计算。

2.入学考试总成绩

(1)会计、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在复试的面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如果复试中有笔试考试,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2)×50%,其中复试成绩中思想政治理论50分。

会计、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如果复试中没有笔试考试,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含思想政治理论50分)×50%。

(2)其他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五)复试成绩公示

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官网上进行成绩公示,之后,学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成绩公示。

五、调剂工作

在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前提下,学校招收调剂考生,调剂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

1.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学术学位专业均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专业学位专业可接受学术学位考生调剂。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调剂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5.调剂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未在网上填报的调剂考生不予录取。

6.调剂考生只能按照调剂填报的培养单位和专业志愿进行复试录取。

六、录取工作

1.严格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学术型与报考专业型的考生分类分专业排名,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

2.优先录取达到录取条件的一志愿考生。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

(2)面试成绩不及格;

(3)不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或该项考核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5)复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6)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7)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4.复试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需公布或公示的,依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在学院、校研究生处官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监督、巡视复试工作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复议制度。投诉和申诉问题须实名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学院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4.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电话:北京联合大学监督举报电话:010-64909392,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5.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校研招办电子邮箱ldyzb@buu.edu.cn;电话:010-64909005;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3B楼506,100101;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graduate.buu.edu.cn

 

 

北京联合大学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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