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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调剂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7.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8.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院、所)的调剂工作办法。

二、调剂工作安排

(一)各院(所)根据学校调剂工作总体安排,自行制定本院(所)调剂工作办法并在院(所)网页发布。各院(所)负责解释与实施。

(二)总体安排

1.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复试后公示拟录取名单,同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允许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名单。

2.学校的调剂工作预计于2019年4月20日结束。各院(所)自行发布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和缺额信息

三、调剂途径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我校将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缺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四、各院(所)调剂工作联系方式

部门

联系人

电话

临床医学院

陈  娟

0830-3165086

中西医结合学院

孙  琴

0830-2516306

口腔医学院

唐  燕

0830-2692776

基础医学院

谢  茂

0830-3160030

药学院

章  卓

0830-3162292

护理学院

刘梦婕

0830-2599572

公共卫生学院

杨学勤

0830-3162283

心血管医学研究所

王  晶

0830-3160619

法学院

先德奇

0830-3190281

18989126396

体育学院

沙  滟

0830-2593804

西南医科大学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