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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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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部署根据本所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外部输入压力不断加大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使本研究所能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领导

(一)成立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所纪检监察相关职能部门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三)各部门成立复试小组,按专业随机确定包括导师在内的由至少5名以上专家组成,组长由研究生导师或所学位分委会主席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各专业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

(四)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复试录取工作,并具体组织考生的体检和政审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等工作。

(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全程跟进监督录取工作各环节。

(六)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复试考生的确定

1.第一志愿考生的统考分数须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

2.申请调剂考生要求报考学术型全日制研究生,且初试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初试成绩应不低于300分,其中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初试分数不低于40分,单科满分150分的科目初试分数不低于60分。

3.调剂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复试考生比例按教育部规定划定。

四、复试时间

2020年5月中旬。

、复试方式及内容

受疫情影响,今年复试工作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依托网络会议软件平台(具体平台复试前通知考生本人),确保复试工作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满足复试工作的要求。复试内容如下:

1.复试包含英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2.英语测试考察考生对科技英语听力和表达能力。

3.专业课考题是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综合素质考察主要考察复试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基础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协作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等。

5.复试合格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可以到当地三甲医院做规定项目体检。

、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复试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前网上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成绩单;

5.其它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等。

(二)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为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拍照回传。

(三)网上远程复

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指定时间未加入者视为主动放弃。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总分占60%、复试总分占40%的权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分×40%。

八、录取原则

(一)每个专业内,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二) 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最短不能少于2年,最长不能多于4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面试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网络复试工作,提前谋划,制定细化、可行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

2.复试过程实行“双识别”“三随机”“四对比”。

3.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

4.做好网络复试的命题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在开放式考试环境下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5.网络远程复试将使用网络会议软件平台。复试过程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6.做好网络面试人员(含英语口语面试教师)培训工作,面试老师要熟悉并熟练使用复试网络系统。

7.做好网络复试宣传引导工作,消除教师和考生对网络复试的顾虑。

8.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网络复试工作公平公开。

9.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错误严重的考生交有关部门处理。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监督制度。对复试现场全程录像备查。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复议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编号、考试成绩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加强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进行处理。

4.咨询电话:027-88043383-42051,申诉电话:027-88049171。

 

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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