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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2020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及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本调剂和复试工作细则(通知)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具体情况而制定。

一、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所调剂招生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本科所学或毕业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近或对应;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


二、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一致,见下表。


2.1 接收调剂申请的招生专业及调剂复试分数线


序号

接收调剂的招生专业

(代码)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总分

1

085600材料与化工

02化学工程

37

37

278

2

085700资源与环境

04环境工程

37

37

265

3

125601工程管理

03化学工程管理

44

88

175


三、招生指标、拟接收调剂考生的数量及要求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招生指标、拟接收调剂生数量以及对调剂生要求如下:


3.1 接收调剂的专业、调剂数量及调剂要求

接收调剂专业(代码)

拟招生指标

调剂生初试报考专业

调剂生所学或毕业的专业

拟调剂数量

085600材料与化工

02化学工程

2

化学工程与技术相关

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

材料与化工相关

资源与环境相关

化学、化工、材料、环境、能源类等相关专业

2

085700资源与环境

04环境工程

1

化学工程与技术相关

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

材料与化工相关

资源与环境相关

化学、化工、材料、环境、能源类等相关专业

1

125601工程管理

03化学工程管理

9

工程管理相关

化学、化工、材料、环境、能源类等相关专业

2

*不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已取得劳动合同的除外)。


四、报名与筛选

1)报名: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本学院各招考专业接收调剂考生申请的时间为:202052214: 002320: 00

2)筛选:各招生专业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所学或毕业专业、初试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等情况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筛选,总体上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直至达到招生专业的复试人数要求为止。

3)复试名单公布时间及方式:经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筛选并确定的复试名单将会在2020523日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复试前期准备

5.1. 确认参加复试

1)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必须在52411: 30之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 意向导师选择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点击下载)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公章的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              

备注:上述(5)、(6)项提交确有困难者,可在正式录取前补交,经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2. 复试方式

采用两套系统、双机位远程视频复试方式。主系统为腾讯会议,用于面试;副系统为钉钉,用于视频监控。具体要求及流程说明见附件1(点击下载)。复试小组秘书将于在52413: 30起,与考生进行连线测试,测试视频设备、网络、模拟复试环节、复试流程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六、考生复试程序

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于52415: 00开始。

考生的复试流程、复试行为规范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2020年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七、复试考核方式

7.1 对于资源与环境、材料与化工两个专业考生

复试考核专业面试英语面试两部分构成。

专业面试英语面试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复试考核成绩(100分)=“专业面试成绩(100分)×0.7+“英语面试成绩(100分)×0.3

7.2 对于工程管理专业考生

复试考核专业面试英语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三部分构成。

专业面试英语面试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复试考核成绩(100分)=“专业面试成绩(100分)×0.6+“英语面试成绩(100分)×0.3+“思政成绩(100分)×0.1


八、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总成绩(100分)=[初试成绩(500分)/5]×0.7+复试成绩(100分)×0.3


九、录取原则

1. 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录取序列:

第一梯队:报考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非全日制各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梯队: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招生指标缺额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如果排名靠前的调剂考生放弃或失去拟录取资格,按照候补名单的顺序依次递补。

4. 具备拟录取资格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同意调剂到本院拟录取专业,完成调剂手续。


十、联系咨询电话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9733089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

咨询电话:13801325052;招生QQ778123573

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0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