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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在确保安全、公平和科学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特制定本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工作组织管理

(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方针和政策,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对调剂考生的政治思想、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等进行考评。

(三)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的组织开展。

二、调剂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优化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专业调剂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组成和录取程序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三、我院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我院仅接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

(二)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即我院仅接收报考数学一和英语一的考生;

(五)符合我院关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和体检等相关条件。

四、调剂专业和名额

我院将根据一志愿考生的录取情况,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接收调剂的专业和对应专业的接收名额,并及时公布。

五、调剂工作程序

(一)填写志愿。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考生可登录调剂系统查看我院公布的各专业生源缺额情况,并及时填报相关志愿信息,接收复试通知。

(二)确定复试范围。培养单位将依据“择优录取”原则,向符合复试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试

(三)接受复试。初选合格的调剂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

(四)参加复试。复试方式、内容组成和程序等与一志愿考生相同,复试前,研招办将具体通知考生。

(五)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六、其他

(一)我院接收调剂考生时间为:自调剂系统开通时间起,24小时接收调剂考生报名调剂系统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接收到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二)每位考生仅能填报一个专业

七、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国水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考生咨询电话:010-68786212、010-68786582。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天8:00-17:00。

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68781830。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本办法由中国水科院研招办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含北京教育考试院)等有最新政策要求,以最新政策为准。

 

 

 

中国水科院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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