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江苏省 院校隶属:教育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研究生院

河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各相关考生:

      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情况,部分专业可以接收调剂。调剂考生复试要求依据《河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学部、系)复试细则执行。

一、调剂原则

      1.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学术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6.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一志愿报考我校已参加第一批复试但未合格的考生不得申请原专业调剂,须调剂到其他专业。

      8.满足申请调剂专业的基本要求(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和各学院(学部、系)官网陆续发布的相关工作通知)。

      9.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复试内容及要求详见《河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河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及各学院(学部、系)复试细则。

      10.在“全国调剂系统”中已接收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我校。

      11.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申请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录取后不转户口关系、不调个人档案,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审,且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12.学校可根据调剂报名情况和复试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申请时间安排及程序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全国调剂系统”将于北京时间2023年4月6日开通,我校调剂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4月6日00:00-12:00(12小时),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报名。

      2.所有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一志愿考生和非一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调剂系统”申请,逾期或不通过“全国调剂系统”的视为无效申请。

      3.已参加过我校一志愿复试合格因指标受限等未录取的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调剂同一学院(学部)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如果入围调剂复试名单,则以一志愿复试成绩为准,不再次参加复试。同一学院(学部)同一专业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将从高到低排序。

      4.已参加过我校一志愿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其他专业,调剂专业复试笔试科目与一志愿专业复试笔试科目相同的,如果入围调剂复试名单,则以一志愿复试笔试成绩为准,不参加调剂复试笔试,但仍要参加调剂复试其他环节考核。同一学院(学部、系)同一专业所有调剂考生的入学总成绩将从高到低排序。

      5.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计算所得。各学院(学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剂考生志愿情况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

      6.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申请调剂学院(学部、系)官网相关工作通知,查看调剂复试名单及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7.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文件、《河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河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目录》及各学院(学部、系)复试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