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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原则

1. 一志愿上线考生低于招生计划或复试后拟录取考生未达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

2.择优选择、宁缺毋滥。

(二)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必须参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备注上的要求,确保满足其各项要求。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剂考生要符合我校各学院调剂专业设置的要求,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予调剂。

6.调剂将主要参照考生的专业背景、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考生科研成果和专业技能资格。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9.调剂考生同时填报多个学校调剂志愿,经联系确认后不参加我校复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调剂资格;调剂考生若填报我校多个调剂志愿且都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调剂专业进行复试。

10.调剂系统首次连续开通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设定为12 小时。

11.首次公布的调剂计划,如因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报到情况、调剂考生报到情况,以及复试后不合格等不确定因素产生缺额的,后期将会再次调剂,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