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院校隶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研究生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

(一)调剂时间

院校调剂工作在各学科专业一志愿复试完成后,调剂复试工作4月30日前完成。

(二)调剂政策

按教育部规定,硕士可以根据第一志愿生源情况,接收外校统考调剂生源,本校统考考生也可以调剂到外校。硕士生源调剂只限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同等条件下,调剂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三)调剂复试比例

调剂复试执行差额复试,硕士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200%。

(四)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达到院校复试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⑤符合调剂专业的调剂条件(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允许各学科专业根据情况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如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考生初试考试科目等)。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1052**”)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硕士报考“中西医结合”考生如要调剂到别的学科专业,需达到医学门类基本分数要求。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⑩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

(五)调剂复试程序

①院校接收所有硕士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②各学系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调剂复试名单必须在调剂系统关闭后再确定。

④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院或学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调剂考生(校外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开始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本校考生不需要提交),由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审查核验,合格者由研究生招生处审批,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未经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和录取。

⑥调剂复试工作基本程序见复试部分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笔试、面试等全部复试过程。

(六)调剂复试方式

调剂复试方式由各学院或学系根据学科特点,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学科专业调剂复试必须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