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院校隶属:教育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研究生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

 

调剂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2024年我校研究生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统一审核各学院(部)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学院(部)要深刻认识调剂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及时明确调剂方案,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强化组织管理和信息公开,确保调剂工作规范透明。

各学院(部)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调剂生,各学院(部)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开展调剂的各学院(部)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联系电话等信息,报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经备案后的调剂工作办法应严格执行,并由研究生院在“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招生网站(https://bm.cugb.edu.cn/yjsyzsb/)统一公布。

各学院(部)调剂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须报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非全日制只限接收定向调剂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及相关待遇政策等见附件6。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须符合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7.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工作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将招生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等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及时、准确发布。严禁任何单位、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

2.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8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于4月8日正式开通。

3.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学院(部)自主确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对申请同一学院(部)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5.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学院(部)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6.各学院(部)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精准上报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不得出台带有歧视性、有违公平或可能引发争议的规定。要积极做好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政策区别的宣传解读工作。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同时,须关注调剂服务系统考生在线留言,对调剂过程中的热点共性问题集中统一答复。充分利用“调剂服务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调剂考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

7.调剂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部)在本单位官网招生信息栏下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调剂通知

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的调剂通知(学校主页→研究生院→招生→硕士招生院系招生公告),及时了解我校最新调剂信息。

(四)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五)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