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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分数线

沈阳工业大学2010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分数线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B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哲学[01]

260

33

50

经济学[02]

320

43

65

法学[03]

300

40

60

理学[07]

270

34

51

工学[08]

(不含照顾专业)

电机与电器[080801]

310

33

50

电气一级学科(不含080801电机电器)

[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8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08080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300

33

50

非电气一级学科专业[08]

265

33

50

管理学[12]

320

43

65

工学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250

33

50

工程硕士[4301]

265

33

50

工商管理硕士[4601]

155

42

84

单独考试

320

60

80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B
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C
类考生:报考地处三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一区系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
二区系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
三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
*
工学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①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2010-3-26)